为进一步做好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切实保障企业网络合法权益,按照《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江北区现开设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专区,接受公众合法合规的举报监督。现将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一、受理处置的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类型:
(一)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二)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三)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四)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五)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六)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二)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五)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六)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三、江北区受理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联系方式:
(一)通过中央网信办12377举报中心举报。(https://www.12377.cn/jbxzxq/sql_web.html)
(二)举报邮箱:cqjbq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