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社〔2023〕3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及合规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A片区(唐家沱组团E24-1/04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062.13㎡(其中地上建筑26986.57㎡,地下建筑面积12075.56㎡),停车位数321个(地上26个,地下295个),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综合业务楼、医技诊疗楼、实验楼,配套建设停车场、附属食堂,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附属工程。本次对新建总容量6060KVA,配电室1座,干式变压器4台,2000KVA变压器2台、1000KVA变压器2合30KVA站用变2台等进行招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5657.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85.0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室(6060KVA)一座,干式变压器4台,2000KVA变压器2台,1000KVA变压器2台,30KVA站用变2台,施工的配合、协调及恢复、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负责办理所有供电相关手续)、验收、搭接费、通电投入正常使用、移交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1项规定;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5.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创富路3号科金二期3号楼13楼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
楼21-19
联 系 人:傅老师 联 系 人: 冯老师
电 话:023-67863563 电 话: 023-88506400 17318400932
202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