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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这12条重点水域禁止垂钓

日期:2024-03-12

记者近日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3月1日起,我区12条重点水域禁止垂钓。

  据了解,我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下12条重点水域禁止垂钓:长江、嘉陵江、御临河、盘溪、溉澜溪、茅溪、双溪、桥溪、栋梁河、旱河、朝阳溪、沙溪口沟(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钓)。

  在禁钓区或禁钓期进行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支持江北禁渔3月管理工作,努力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江北力量!非法捕捞举报电话:02367851110;违规垂钓举报电话:0236785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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