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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
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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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严把审核审批程序关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资产调拨、车辆调拨、房屋固定资产调拨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办公设备)报废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报废审批等。

二是有序推进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管理。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对。持续加强房屋租赁监管,受理行政事业单位招租申请,审核经营性房产租赁,通过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市联交所进行挂牌招租。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5个部门印发的助企纾困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事宜的通知》,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房屋租金减免工作。

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资产动态监管。结合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卡片)的全面清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调整处理部分单位账实不符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针对当年资产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全面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做到不重不漏,更完整地反映资产相关信息,强化对资产所有者和管理者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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