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区教委>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学生管理 > 学生资助
  • [ 索引号 ]
  • 115001050092880479/2021-0032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1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解决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教育保障问题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1-12-0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入园、入学、接受公平教育问题,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帮扶力度,消除“因学致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全国、全市、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议精神,落实全市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暨巡视考核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及我区十二届区委第96次常委会关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教育扶贫质量,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

二、主要目标

妥善解决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线的困难群众生活及其子女入学教育问题,切实保障生活困难群众家庭子女和残障儿童同等接受教育。对3-6岁幼儿尽量确保入园;督促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教育;加大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贫困学生资助帮扶力度。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控辍保学、促进教育公平

1.依法行政,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区教委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加大特殊育的投入和管理力度,促特殊育科学、健康展。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指定业务科室专门负责特殊教育工作,纳入全区教育工作统筹考虑。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特殊育的展,按照重庆市要求足额保障有班就读学校公用经费并给予特教师教师队伍。三是高水平举办特班。观音桥小学、鸿恩实验校举办特殊教育班,满足残障儿童入学需求。

2.强化责任,全力做好控辍保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一是依法控辍。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家长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识,营造控辍保学良好氛围。二是管理控辍。强化学籍管理,严格转入转出程序,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追踪管理学生去向。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和心理负担,不让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导致辍学。三是提质控辍。利用全面改薄、校安工程、校舍长效维修等项目建设资金,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是情感控辍。落实各类资助政策,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做好关爱沟通工作,增强校园吸引力。

(二)加快普惠优质、确保幼儿入园

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交政府管理;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通过移交、回收、置换、购置、补建、改建、新建等措施扩大公办园或普惠园;实施政府购买教师保险补助,保障教师待遇;加强教职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保教质量;继续实施幼儿保教费、伙食费资助政策,让幼儿能上得起园,放心入园,入好园。到2020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幼儿园占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0%以上;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过于商业化、家长负担重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三)深入精准施策、帮扶贫困学子

1.进一步改善贫困学生在校生活水平。首先,进一步扩大爱心午餐享受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学生、烈士子女六类贫困寄宿生、江北区户籍就读公办学校的其他类型贫困(本人或父母遭遇重大疾病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家庭遭遇突发事故或灾害、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水平,此类资助对象以学生自愿申报和向学校下达指标相结合,以下其他类型贫困同)寄宿生以及五宝地区中小学生纳入爱心午餐享受范围。同时,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学生、烈士子女六类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1750元。江北区户籍就读公办学校的其他类型贫困学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2.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特困救助学生、烈士子女、江北区户籍就读公办学校的其他类型贫困学生参加春、秋两季社会实践活动,每生每年不超过400元。

3.全面免除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在国家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学费的基础上,将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江北区户籍就读公办高中的其他类型贫困学生一并纳入免学费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2400元。

4.全面免除高中阶段贫困学生教科书费。一是全面免除普通高中贫困学生教科书费。在国家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教科书费的基础上,将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江北区户籍就读公办学校的其他类型贫困学生一并纳入免教课书费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二是全面免除贫困中职学生教科书费。在国家免除中职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教科书费的基础上,将贫困连片地区农村学生、三峡移民、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以及江北区户籍就读公办学校的其他类型贫困学生一并纳入免教课书费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

5.进一步加大对区内贫困学生特困救助力度。充分依托区教育基金会,进一步加大对区内贫困学生的特困救助帮扶力度。对身患重大疾病、家庭遭遇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困学生大力开展救助和帮扶。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区级部门统筹、各中小学、幼儿园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工作,并督促责任科室抓好落实。各部门工作科室要明确责任,做好政策传达、任务细化、要求明确、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重要工作。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幼儿园要建立由校长、园长、资助人员、德育干事、班主任、财务人员等组成的工作组,统筹安排、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保障机制,兜底扶贫资金

建立教育扶贫经费兜底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经费在统筹中央、市级经费的基础上,由区级财政全面兜底,保证各项政策顺利实施。

(三)规范申请程序,强化监督管理

学校要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为贫困学生办理申请手续,规范申请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重不漏,保证贫困学生享受到资助政策。加强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巡视、审计、检查等方式相结合加强问题督查与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资助育人

要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和舆论宣传引导,在受助学生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爱党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勤俭节约、感恩奉献的意识,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