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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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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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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1-06-05
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日期: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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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规定,在区政府领导下,区教委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依法有序组织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招生。在市教委指导下,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均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采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指定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下入学。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持续建立和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普高招生计划,凡未经市区教委审批同意的,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不注册学籍,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监管。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一)江北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

1.小学入学政策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备案(设在基础教育科),户籍地对口学校要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5831日前出生,含8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屋产权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办法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1)三对口。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一致,户主、房屋产权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自购房屋,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屋产权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屋产权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2)两对口。全区公办小学(除“三对口”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一起在招生范围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且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北区,但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3年以上(父或母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

3)其他。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但不符合“三对口”、“两对口”情况入学的适龄儿童,全区公办小学(除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两对口”入学,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就就近原则,审查合格后予以招收,额满为止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入学政策

江北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和划片、统筹安排”方式升入本区公办初中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1)江北区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三对口”或“划片”学校对口升入初中。初中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组织招生。

2)江北区户籍、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需回本区就读初中的,由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委提交本区入学申请和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屋产权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区教委根据就先就近原则和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全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和特长生。

3.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按照政策入学,确因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无法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需要在现居住地入学的(简称“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在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地区(或租住房屋地区)的以下指定学校学位空余前提下,由学校审查后入学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江北区实际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房东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江北区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4)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的居住凭证,需在有效期内)。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是江北区农村户籍。

2)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3年以下或租房5年以上。

3)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4)因户籍地“三对口”学校建设或入学压力大等实际情况,需要在本区范围其他学校过渡入学的。

5)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随迁子女(含农民工)。

2021年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

小学(22所):行知小学、滨江小学、徐悲鸿小学、建北小学、鸿恩实验校(小学)、苗儿石小学、培新小学、劳卫小学、钢锋小学、雨花小学、港城小学、寸滩实验校(小学)、胜利村小学、观音桥小学(五里坪校区)、载英实验校(小学)、东风实验校(小学)、郭家沱小学、望江小学、石马村小学、两江国际小学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复盛实验校(小学)、五宝实验校(小学)。

初中(11所):203中学(初中)、蜀都中学(初中)、鸿恩实验校(初中)、诚善中学、载英实验校(初中)、寸滩实验校(初中)、东风实验校(初中)、望江中学(初中)、两江实验中学(初中)、复盛实验校(初中)、五宝实验校(初中)。

凡江北区户籍符合流动人口入学条件但由于学位不足原因无法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按照有关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二)江北区外户籍学生入学政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尽力满足江北区外户籍入学需求,2021年区教委指定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的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在江北区暂时居住。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按照有关原则,由指定学校审核后录取符合条件学生,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重庆市农村户籍。

2.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购买房屋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3.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租房3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4.能够提供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5.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2021年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

小学(18所):行知小学、滨江小学、徐悲鸿小学、鸿恩实验校(小学)、苗儿石小学、钢锋小学、雨花小学、寸滩实验校(小学)、胜利村小学、观音桥小学(五里坪校区)、载英实验校(小学)、东风实验校(小学)、郭家沱小学、望江小学、石马村小学、两江国际小学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复盛实验校(小学)、五宝实验校(小学)。

初中(11所):203中学(初中)、蜀都中学(初中)、鸿恩实验校(初中)、诚善中学、寸滩实验校(初中)、载英实验校(初中)、东风实验校(初中)、望江中学(初中)、两江实验中学(初中)、复盛实验校(初中)、五宝实验校(初中)。

(三)民办学校入学政策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规定,对规范后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的,必须独立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不得以参与其办学的公办学校或其分校的名义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方案实行审批下的备案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委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委制定并监督实施。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渝教计发〔20185号)规定,各民办学校需在办理入学登记前确认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违规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

(四)“民转公”学校入学政策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规范整治后转设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教委结合实际明确招生方式,不得再以民办学校体制进行招生和收费。

(五)其他情况入学政策

1.残疾儿童入学政策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或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地对口学校在区教委指导下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户籍地对口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注册学籍。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我区指定观音桥小学、鸿恩实验校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两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江北区户籍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招生方案需报区教委审查备案。

2.政府行为拆迁户子女入学政策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文件精神,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3.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以及其他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人员,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向区教委申请入学,区教委根据自主申请安排就读学校。

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港澳同胞及华侨子女在渝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通知》(渝教外〔20136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渝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通知》(渝教外〔201363号)规定,来我区投资、工作或居住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的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家长于每年7-8月持有关部门(侨办等)出具的证明函或备案说明到区教委提出入学申请,由区教委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5.义务教育阶段各校要高度关注本校服务范围内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本校服务范围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主动争取辖区街镇和社区支持,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6.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7.其他特殊情况。2021年“三对口”实际入学需求超出实际办学规模的学校,经区教委批准后不招收其他非“三对口”入学,其入学由区教委指定学校承接;其他入学压力大的地区,相关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规定类别和顺序招生,额满为止。

8.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继续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

9.全区各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招生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招生,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阶段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一)招生入学信息发布20215月底-6月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批准“民转公”学校上报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区教委审定;610日前,区教委下发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610日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本区小学在区教委指导下对在校本区户籍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对口分类,对各类户籍毕业年级学生进行公办、民办初中入学政策宣讲(含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615-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不含“民转公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区教委或学校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615-18日,江北区“民转公”学校学位空余前提下,所有符合申请“民转公”学校入读情况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含合法协议约定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区教委或“民转公”学校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http://cqzs.yixx.cn/xxzs/h5/index.html#/zsindex/gglb),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印证材料电子版提交。印证材料包括:学生本人江北区户籍原件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买房屋合同的原件照片;适龄儿童、少年的区外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适龄儿童或少年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在江北区内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度经营正常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的企业除外)、企业完税证明或与用工单位的合法劳务用工合同、协议等)的原件照片。学生若选择就读江北区“民转公”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转公”学校报名,“民转公”学校与其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620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区教委规定,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含是否曾经入学的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公办校对符合本校招生政策的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报名和招生手续,各校要适时组织专人核实和查验居住地真实性后,凡提供材料或居住查验不齐备或不真实的,做好解释工作,按照政策另行办理。

(三)招生录取。620日起,根据市教委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含“民转公”)、民办中小学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校(不含“民转公学校)招生。620-21日,各公办小学严格按以下顺序招收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公办初中待我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

——江北区户籍“三对口”

——江北区户籍“两对口”(含“非江北区户籍招生范围购买3年以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学位空余学校)

——户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空余学校,含区外返回户籍地公办校入学不需要统筹安排的学生)。

——户籍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参加民办校和“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未录取的适龄儿童。

——符合优先原则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自621日起)

——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根据服务范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录取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能够提供出来的空余学位数,对流动人口报名依序发放顺序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1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并一次性提供有关材料(含享受优先录取的材料),报名登记实行“一生一校一号”并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确保招生有序规范。凡向学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例如:隐瞒已经入学信息)和经实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将不予以接收其入学。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因学位不足无法录取的区内外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学校要及时告知原因并进行必要的入学指导,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到另外尚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重新报名登记。

2.民办校招生

620-26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教委于6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21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6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摇号录取工作。

3.“民转公”学校招生

江北区“民转公”学校在严格资格审查和现场查验基础上,对符合协议(合法)约定入学的可以直接录取,严禁提前招生。在学位空余的前提下,面向符合申请江北区“民转公”学校摇号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620-26日,“民转公”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录取名额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录取名额的,区教委于6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转公”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登“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21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626日,报名人数超过摇号录取名额的“民转公”学校全面完成摇号录取工作。

(四)入学通知书发放。730日前,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政策统筹安排。716-820日,区教委根据政策办理区外返回户籍地入学需要统筹安排的学生。

(六)报到注册。8月底,中小学新生报到入学,学校启动注册学籍申请;9月下旬,区教委审核学籍。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规定,学生没有到校报到注册的,学校不得将其学籍注册为正式在校生。



附件

1.2021年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入学办法和工作流程;

2.2021年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定学校;

3.2021年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定学校;

4.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5.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招生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1:

江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流动人口入学办法和工作流程

一、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

(一)基本条件

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按照政策入学,确因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无法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需要在现居住地入学的(简称“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在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地区(或租住房屋地区)的以下指定学校学位空余前提下,由学校审查后入学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二)提交材料

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的户籍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江北区实际购的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房东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江北区工作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4)实际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机关打印的居住凭证,需在有效期内)。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三)优先办法

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和本人是江北区农村户籍。

2)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3年以下或租房5年以上。

3)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4)因户籍地“三对口”学校建设或入学压力大等实际情况,需要在本区范围其他学校过渡入学的。

5)重庆市政府政策规定的需要支持解决的其他省市随迁子女(含农民工)。

(四)招生流程

了解规程、报名登记

(家长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依序领取顺序号)


提交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可以享受优先政策的材料,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


审查材料

(学校对申请入学学生各类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录取条件和优先的学生,额满为止)


正式录取

(学校对符合政策学生进行正式录取,发放“入学须知”)

二、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

为尽力满足江北区外户籍入学需求,2021年区教委指定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的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一)基本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在江北区暂时居住。

(二)提交材料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时需要向登记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学校进行审查: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包括: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合法工作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个体经营社区证明等。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中途转入学生需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统一平台核验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按照有关原则,由指定学校审核后录取符合条件学生,不得组织入学测试,与江北区户籍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权益。

(三)优先办法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重庆市农村户籍。

2.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购买房屋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3.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租房3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4.能够提供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5.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四)招生流程

了解规程、报名登记

(家长在学校公示的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依序领取顺序号)


提交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可以享受优先政策的材料,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


审查材料

(学校对申请入学学生各类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录取条件和优先的学生,额满为止)


正式录取

(学校对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正式录取,发放“入学须知”)




















附件2

2021年江北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定学校

小学22所:

石马河街道

1、行知小学 地址:江北区石马河桂花村200

联系电话:67692981

大石坝街道

2、滨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街道下石门1

联系电话:67606638

3、徐悲鸿小学 地址:江北区下石门603

联系电话:67653226

观音桥街道

4、苗儿石小学 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桥鸿一村4

联系电话:67777179

5、建北小学 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读书一村3

联系电话:67506306

6、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

联系电话:67601899

华新街街道

7、钢锋小学 地址:江北区华新街石中后村25

联系电话:67072466

五里店街道

8、劳卫小学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团结新村68

联系电话:67986385

9、培新小学 地址:江北区劳动一村1

联系电话:15923504810

10雨花小学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建国村1

联系电话:67639027

寸滩街道

11、港城小学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兰溪社区海尔路181号 联系电话:67564139

12、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13、观音桥小学五里坪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盛6

联系电话:67854806

14、载英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

联系电话:67780414

15、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

联系电话:67782330

16、胜利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胜利村崔家湾73号(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公路对面);

联系电话:13638340540

郭家沱街道

17、望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和平村5

联系电话:13272691346

18、郭家沱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新华村8

联系电话:13272683553

19、石马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琏珠村

联系电话:13500320012

鱼嘴镇

20、两江国际小学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潭溪路76号;联系电话:13983071810

复盛镇

21、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22、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

联系电话:67580185

初中11所:

大石坝街道

1203中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七村201号附2

联系电话:86838689

观音桥街道

2、蜀都中学 地址:江北区小苑一村21

联系电话:67950701

3、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联系电话:67601899

寸滩街道

4、诚善中学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海尔路头塘5

联系电话:13637724836

5、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6、载英实验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

联系电话:67780414

7、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

联系电话:67782330

郭家沱街道

8、望江中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新华村331

联系电话:15823226507

鱼嘴镇

9、重庆十八中两江实验中学 地址:江北区鱼嘴镇和煦31

联系电话:67581661

复盛镇

10、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11、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

联系电话:67580185





附件3

2021年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定学校

小学18所:

石马河街道

1、行知小学 地址:江北区石马河桂花村200

联系电话:67692981

大石坝街道

2、滨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街道下石门1

联系电话:67606638

3、徐悲鸿小学 地址:江北区下石门603

联系电话:67653226

观音桥街道

4、苗儿石小学 地址: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桥鸿村4

联系电话:67777179

5、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

联系电话:67601899

华新街街道

6、钢锋小学 地址:江北区华新街石中后村25

联系电话:67072466

五里店街道

7、雨花小学 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建国村1

联系电话:67639027

寸滩街道

8、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9、观音桥小学五里坪校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盛路6

联系电话:67854806

10、载英实验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

联系电话:67780414

11、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

联系电话:67782330

12、胜利村小学 江北区铁山坪街道胜利村崔家湾73号(重庆女子职业高级中学公路对面);联系电话:13638340540

郭家沱街道

13、望江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和平村5

联系电话:13272691346

14、郭家沱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新华村8

联系电话:13272683553

15、石马村小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道琏珠村

联系电话:13500320012

鱼嘴镇

16、两江国际小学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 地址:江北区鱼嘴镇和煦32号;联系电话:13983071810

复盛镇

17、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18、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

联系电话:67580185

初中11所:

大石坝街道

1203中学 地址:江北区大石坝七村201号附2

联系电话:86838689

观音桥街道

2、蜀都中学 地址:江北区小苑一村21

联系电话:67950701

3、鸿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鸿恩三;联系电话:67601899

寸滩街道

4、诚善中学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海尔路5

联系电话:13637724836

5、寸滩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

联系电话:17783850103

铁山坪街道

6、载英实验 地址: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

联系电话:67780414

7、东风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唐家沱东风二村324

联系电话:67782330

郭家沱街道

8、望江中学 地址:江北区郭家沱街新华村331

联系电话:15823226507

鱼嘴镇

9、重庆十八中两江实验中学 地址:江北区鱼嘴镇和煦31

联系电话:67581661

复盛镇

10、复盛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复盛镇;联系电话:13399806002

五宝镇

11、五宝实验校 地址: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

联系电话:67580185











附件4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

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作安排

注意事项

610日起

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小学、民办校、民转公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615-19

1.申请民办校摇号入学网上信息采集(必须)

2.申请其他公办校入学网上信息采集自愿

3.申请“民转公”学校摇号入学网上信息采集(必须)

1.所有申报民办校摇号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3.申请我区其他公办学校入学的,全部按照政策在线下办理报名入学事宜,可以不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具体办法请关注户籍地对应学校发布的招生公告。

4.符合申请江北区“民转公”学校摇号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http://cqzs.yixx.cn/xxzs/h5/index.html#/zsindex/gglb),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5.学生若选择就读江北区“民转公”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转公”学校报名,“民转公”学校与其他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620日前

信息审核

1.各义务教育学校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其他公办校对符合本校招生政策但网上进行报名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法定监护人),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报名和招生手续。

620

招生启动及“民转公”学校和民办校摇号结果查询

1.义务教育阶段的其他公办校民办校、“民转公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620-21各其他公办小学严格按规定顺序招收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3.民办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教委于6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家长按照手机短消息提示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4.民转公”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录取名额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摇号录取名额的,区教委于6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家长按照手机短消息提示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21

招生及“民转公”学校和民办校摇号确认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指定学校(公办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启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

2.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21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民办校民转公学校办理录取学生的线下审核


622

招生

公办小学完成招生工作;“民转公”学校继续办理录取学生的线下审核;民办校继续办理录取学生的线下审核

626

招生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民转公”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摇号录取工作。

716-820

统筹安排

区教委根据政策办理区外返回户籍地需要统筹安排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730

发放入学通知书

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

8

新生报到

8月底,中小学新生报到入学

备注江北区户籍江北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小升初按照“对口和划片”原则推进分类和入学工作初中学校在放假前对口和划片生初中入学事宜电话和书面通知小学毕业生和家长本人。




附件5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招生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咨询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人

报名咨询电话

备注

1

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408

李老师刘老师

67560173

区教委

2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

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120号 (观音桥校区)

王 奕

67724703

公办校

3

重庆市字水中学

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370

张远宝

67651124

公办校

4

重庆市二O三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七村201-2

张小波

86838689

公办校

5

重庆市蜀都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21

周雨婕

67950701

公办校

6

重庆市望江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新华村331

周玉彬

15823226507

公办校

7

重庆十八中两江实验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和煦路31

贾 银

67581661

公办校

8

重庆市徐悲鸿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万兴一路8

贺伯勇

67955493

公办校

9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塔坪路54

田 林

67511453

公办校

10

重庆市诚善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溉澜溪头塘5

黄 燕

13637724836

公办校

11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实验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精学街

陆正取

13638350837

公办校

12

重庆市江北区华渝实验学校(西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五支路26

邓远奎

61213600

公办校

13

重庆市江北区华渝实验学校(东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五洲新村93

余 皞

67660706

公办校

14

重庆市江北区鸿恩实验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鸿恩三路

曾秀眉  

周雪梅

67601899

公办校

15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实验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16

申 平

17783850103

公办校

16

重庆市江北区东风实验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东风二村324

肖启宏

67782330

公办校

17

重庆市载英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岚垭村66

游 浩

67780414

公办校

18

重庆市江北区复盛实验学校

江北区复盛镇

王云高

13399806002

公办校

19

重庆市江北区五宝实验学校

江北区五宝镇正街21

胡登明

67580185

公办校

20

重庆市行知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桂花村200

段 玲

67692981

公办校

21

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小学校(北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福来路

王 勇

67740534

公办校

22

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小学校(南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山水丽都200

王 勇

67740534

公办校

23

重庆市徐悲鸿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下石门603

周 瑜

67653226

公办校

24

重庆市江北区滨江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下石门一号

吴明地

67606638

公办校

25

重庆市江北区和济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八村13

李文红

67997990

公办校

26

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实验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40

彭国清

67077120

公办校

27

重庆市江北区苗儿石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桥鸿一村四号

田晓娟

67777179

公办校

28

重庆市江北区米亭子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六村10

毛琳楠

67750669

公办校

29

重庆市江北区蜀都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三村1

张万钰

67004396

公办校

30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学校(观音桥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大兴村97

李雨芩

67522073

公办校

31

重庆市江北区建北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读书一村3

江 绕

67506306

公办校

32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花园实验小学校(洋河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花园76

王祖萍

18875039668

公办校

33

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一村1

张雪峰

67999029

公办校

34

重庆市江北区钢锋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适中后村25

刘 影

67072466

公办校

35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一村39

刘 燕

67854048

公办校

36

重庆市江北区新村实验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14

苟春兰

67725195

公办校

37

重庆市江北区劳卫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团结新村68

张晓东

67986385

公办校

38

重庆市江北区培新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一村一号

李 红

15923504810

公办校

39

重庆市江北区雨花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建国村1

周泳有

67639027

公办校

40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25

朱安洪

67052331

公办校

41

重庆市江北区新村致远实验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五简二支路

张小艺

67016501

公办校

42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81

冉 英

67564139

公办校

43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花园实验小学校(头塘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头塘100

胡 虹

18725784885

公办校

44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小学校(五里坪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港盛路6

王 毅

67854806

公办校

45

重庆市江北区胜利村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胜利村崔家湾73

段美菊

13638340540

公办校

46

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新华村8

盛伟杰

13272683553

公办校

47

重庆市江北区望江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和平村5

张庆洪

13272691346

公办校

48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村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街道琏珠村

刘 科

13500320012

公办校

49

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国际学校鱼嘴实验校(鱼嘴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和煦路32

张 舰

18983760820

公办校

50

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国际学校鱼嘴实验校(双溪校区)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潭溪路76

李宣凡

13983071810

公办校

51

重庆鲁能巴蜀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新溉大道889

刘 欣

67987995

民转公

52

重庆八中宏帆初级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来鹿寺64-67号)

方 霞

67913361

民转公

53

重庆市御龙天峰十八中学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御龙天峰小区

彭厚贵

88216153

民转公

54

重庆江北巴川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溉澜溪片区G15-1/04地块

雷 静

88151718

民办校

55

重庆江北新村正大国际小学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路2号同创国际小区

唐治波

67851517-6209

民转公

56

重庆市江北区新村国兴小学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36

李 娜

67088007

民转公

57

重庆市江北区新村国奥小学

重庆市江北区国慧路15

李 鑫

67638249

民转公

58

重庆加洲实验小学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嘉州路33

庄 杰

67631600

民办校

59

重庆市江北区北大资源鲤鱼池小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北大资源江山名门小区内

张 华

67519694

民转公

60

重庆市江北区新学道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桥北苑7号附1

梁光明

18723056523

民办校

61

重庆市江北区知易外国语学校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36

潘老师

67120996

民办校


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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