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区民发〔2021〕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在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研究,做好贯彻落实。
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9〕11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明确民政领域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渝民〔2021〕4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助浴是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项目之一。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在优先保障高龄、失能、特殊困难等老年人助浴需求的基础上,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专业助浴机构的助浴服务功能,采取定点助浴、上门助浴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助浴服务。
二、助浴对象
(一)助浴补贴服务对象
具有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对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老年人,不重复享受助浴补贴)。
(二)助浴其他服务对象
居住在江北辖区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费到相应助浴点享受助浴服务。
三、助浴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理发、洗头、洗澡、洗脚、修剪指甲、修面、聊天沟通等。
四、助浴形式
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专业助浴机构等提供上门助浴和定点助浴服务。助浴服务期间,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专业助浴机构的运营法人对助浴安全负责,应购买有关保险,洗浴场所应进行适老化改造或使用专门助浴快车,明确服务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助浴前应免费对老人血压、血糖、脉搏、体温等进行检测,并与老年人及其家属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五、助浴补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助浴补贴标准
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可每年享受12次助浴服务,区级给予每人每次130元助浴补贴。
助浴补贴不发放现金,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
(二)经费来源
助浴服务补贴经费优先由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资金补齐。
六、工作流程
(一)申请审核程序
助浴补贴服务对象(或委托代理人)向所在街镇申请,街镇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区民政局审核。
(二)服务流程
1. 预约。助浴补贴服务对象(或委托代理人)将助浴需求报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或专业助浴机构,助浴点做好助浴预约安排并建立台账。
2. 服务。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或专业助浴机构对老人身份确认后提供上门或定点助浴服务,要严格核实助浴人员身份,不得造假,涉及造假的将取消助浴补贴资格。
3. 结算。街镇按季度据实与助浴点进行资金结算;区民政局或区财政局按照“预拨+结算”的方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镇,实际金额以享受服务人数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服务对象家中,做好政策解答和服务对象摸底排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助浴对象都能享受到助浴服务。
(二)注重宣传推广。各街镇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进行政策、服务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让辖区内老年人了解助浴服务的流程、途径,为助浴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街镇要定期对老年人助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防止出现挤用、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助浴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交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四)及时报送资料。各街镇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福利慈善科1404室。联系人:廖婷婷,联系电话:023-67522518。邮箱:747980199@qq.com。
附件:1. 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申请审定表
2. 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汇总表
附件1
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申请审定表
老年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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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出生日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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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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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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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 |||||||||||
申请补贴金额 |
□130元/次助浴补贴 | |||||||||||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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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现居住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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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街镇 审核意见 |
街镇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 审定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助浴服务补贴。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备注:本申请审定表一式两份报区民政局审定。待审定后,街镇、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2
江北区老年人助浴服务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承办机构 |
身份类别 |
受助次数(次) |
补贴 总金额 |
联系电话 | |
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 |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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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住址填写身份证上的详细住址;身份类别选择分散供养的失能特困老年人或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用“√”表示;受助次数用“数字”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