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老年津贴发放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江区民发〔2017〕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老年津贴发放工作,确保老年津贴的安全性和及时性,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做好老年津贴发放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17年3月16日
关于做好老年津贴发放工作的方案
一、发放范围
凡户籍在我区:年龄在70—99岁、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建档困难户且未享受养老保险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二、身份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街镇统一调查核实、审定报送。
(一)个人申报。老年津贴须由符合条件的老年本人或家庭成员向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70—99岁困难老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低保证、三无证、五保证复印件或低收入证明;
2.80周岁及以上老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
3.百岁老人生日慰问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
(二)审核把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并做好登记工作,经初审无异议后,村(居)委会负责人在《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村(居)委会初审材料后进行复审,经复审无异议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在《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新增人员名册》一同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批情况进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返还一份至街镇,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街镇并说明理由。
三、发放程序
各街镇将《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发放花名册》按月准确录入财政社保补贴数据管理系统,每季度初按生存验证后实际人数及金额发放上一季度老年津贴,并向区民政局报送《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发放汇总表》;区民政局审批相关材料后,向区财政局发函并提出支付申请,区财政局根据核定对象数及区民政局提出的支付申请,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委托银行代发的方式,及时足额将老年津贴划拨到补贴对象银行存折。此项工作自2018年1月开始执行,2017年老年津贴根据各街镇实发数划拨至各街镇。
四、津贴发放的终止
老年津贴发放期间,补贴对象户口转移至其他区的,从户口移出的次月起终止发放老年津贴;补贴对象家庭情况改善,不再符合困难人员补贴条件的,从对象停发审核次月终止发放老年津贴;补贴人员死亡的,从死亡后的次月起终止发放老年津贴。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履行工作程序
各街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规范老年津贴审批发放程序。严把审核关,准确认定津贴发放对象资格条件。津贴发放对象户口转移至其他区、不再符合困难人员条件或死亡的,要及时终止补贴。对不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老年人,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确保老年津贴发放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基础工作
各街镇要建立老年津贴发放对象档案,统一管理《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补贴对象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补贴对象银行存折复印件等资料。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存折”的要求,规范资料档案,确保享受老年津贴对象基本信息完整、申请审批手续完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银行存折真实准确、工作人员审查签章完备。
(三)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各街镇每季度首月6日前将上季度老年津贴对象信息按月准确录入财政社保补贴数据管理系统,并将《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发放汇总表》纸质件加盖单位鲜章报送区民政局老龄办;同时将上季度新增补贴对象的《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新增人员名册》《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退出人员名册》及相关审核、证明资料一同报区民政局老龄办。
(四)及时做好生存验证
各街镇要及时做好老年津贴补贴对象的生存验证工作,大力宣传老年津贴领取人员生存验证的意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清楚明白;定期或不定期对补贴对象复查核实,每季度完善老年津贴发放表(补贴对象签字并加盖手印)交区民政局备案。
(五)开展落实督查检查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各街镇老年津贴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提供错误或不真实银行卡号、应当但未及时终止老年津贴的、虚报、骗取、冒领老年津贴等行为,发现一起,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损失的老年津贴责成相关街镇追回。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工作方案
2.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
3.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新增人员名册
4.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退出人员名册
5.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发放花名册
6.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委托银行
统一发放工作方案
一、委托发放的目的
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委托银行代发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老年津贴的管理制度,减少老年津贴的中间环节,提高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各街镇:负责本街镇申请老年津贴对象的资格初审;负责提供补贴对象的银行存折号;负责录入、审核、汇总本街镇内每季度老年津贴发放表(含电子数据),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基础数据的采集(必须通过“财政社保补贴数据管理系统”完成)。完成老年津贴相关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填报;配合银行做好老年津贴的代发工作。
(二)区民政局:负责老年津贴工作的日常管理、审批、业务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以及编制资金预算;审核、汇总各街镇每季度老年津贴发放表(含电子数据),并按时报给财政局;配合银行做好老年津贴的发放。
(三)区财政局:审核老年津贴,并按季度及时拨付到区民政局;配合银行做好老年津贴的发放。
(四)银行:负责将民政局报送的电子数据转换处理;按时将老年津贴打入补贴对象账户并返回老年津贴发放表(盖银行付讫章);负责联系网点并做好老年津贴代发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操作程序
(一)各街镇于每月对下月新增老年津贴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并于每季度首月6日前将上季度新增补贴对象的《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申请审批表》报区民政局老龄办。
(二)各街镇要定期做好老年津贴对象的生存验证工作,完善老年津贴发放表(老年津贴对象签字并加盖手印)。
(三)各街镇于每季度首月6日前完成上季度老年津贴网上数据的填报、审核,向区民政局报送《重庆市江北区老年津贴发放汇总表》及发放表(均加盖单位鲜章)和电子数据。
(四)区民政局于每季度首月9日前向财政局报送发放汇总表和电子数据。
(五)区财政局于每季度首月12日前审核民政局报送的电子数据。
(六)区民政局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银行报送发放汇总表和数据光盘,并将老年津贴拨付银行。
(七)银行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季度资金打入老年津贴对象的账户。
(八)老年津贴对象于每季度首月15日后到银行网点领取优待金。
(九)银行于每季度首月16日前将发放汇总表加盖银行付讫章返回区民政局。
以上时间安排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自2017年4月开始执行。
四、流程简图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确保老年津贴的按时、准确、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运作各个程序、环节,确保老年津贴收、支、余三条线清楚、杜绝虚报、骗取、冒领现象发生。
(三)各部门在做好职责内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例会制度,对老年津贴发放过程遇到的问题积极沟通。
附件2
重庆市江北区70-99周岁困难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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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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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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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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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三无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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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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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养老保险且属四类建档困难户 |
建档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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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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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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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姓 名 |
与申请 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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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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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总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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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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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重庆市江北区80-89周岁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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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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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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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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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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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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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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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重庆市江北区90-99周岁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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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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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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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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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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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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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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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重庆市江北区百岁以上老年人
津贴申请审批表
街(镇)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年度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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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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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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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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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由谁赡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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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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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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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街(镇)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重庆市江北区2017年*季度老年津贴新增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申请补贴标准(元)
申请补贴时间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70-99岁困难人员: 人
80-89岁老人: 人
90-99岁老人: 人
100岁以上老人: 人
百岁老人生日慰问: 人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填报人:
附件4
重庆市江北区2017年*季度老年津贴退出人员名册 | ||||||||||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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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退出人员具体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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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 |
申请补贴时间 |
退出原因 |
退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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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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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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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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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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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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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2017年*月老年津贴发放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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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银行账号 |
补贴金额(元) |
家庭人数 |
类型 |
特殊证件号 |
所属街镇名称 |
所属社区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开始领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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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 |||||||||||||||||||||||||||||
2017年*季度江北区70-100岁老年人津贴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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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元 | ||||||||||||||||||||||
序号 |
单位 |
70-99困难老年人 |
80-89岁 |
90—99岁 |
人数小计 |
金额小计 |
百岁老人 |
合 计 | |||||||||||||||||||||
人数 |
金额 |
人数 |
金额 |
人数 |
金额 |
人数 |
百岁生日当天 |
金额 |
人数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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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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