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玉滨路(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 2110-500105-04-01-931468)和《玉滨路(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由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结构工程(主要为边坡工程)、交通工程、人行道附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综合管网工程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2.86hm2(28556㎡),其中永久占地1.01hm2(10139㎡),临时占地1.85hm2(18417㎡)。项目挖方总量1.29万m3,填方总量25.21万m3,借方总量23.92万m3,借方计划来自江北区人民医院新建工程的余方。项目不涉及拆迁。项目建设时间为2022年5月~2024年4月(含施工准备期),工期为24个月;总投资约16180.6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7989.2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2个水土流失防治区:项目建设防治区、表土堆放防治区。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标准为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6hm2。
(三)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共计2.86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5%。
(五)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静态总投资211.74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54.96万元,主体工程已投资156.78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3.7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3万元,监测措施投资11.51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10.35万元,独立费用12.49万元;基本预备费2.88万元,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58hm2(28556㎡),水土保持补偿费4.00万元(39978.40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44.35万元,植物措施105.65万元,临时措施6.7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委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委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委审批。严格落实弃渣处置方案,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区域外弃渣或新设弃渣场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委审批。
(七)在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委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 1. 玉滨路(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玉滨路(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