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情况介绍:2017年4月28日,我区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将区河长办设置在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共42个。其中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局、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城市管理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目前由区政府副区长兰廷春担任江北区河长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委主任毛文志担任江北区河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区级河长巡河,督导基层河长工作,承办区级河长会议,拟定并分解河长制年度目标。二是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各级河长确定的事项,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协调、交办、督查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三是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四是督办群众举报案件,以及完成市河长办布置的任务和工作,开展好河道保护宣传等。
总河长职责:为全区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区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河长制推行及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河长办公室工作。
区级河长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所对应区级河流及涉及镇(街道)河长制实施工作,明晰镇(街道)管理责任,审定管护目标,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导相关部门、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并完成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