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禁捕水域全面禁止垂钓
1.禁钓范围:以下12条重点水域禁止垂钓:长江、嘉陵江、御临河、盘溪、溉澜溪、茅溪、双溪、桥溪、栋梁河、旱河、朝阳溪、沙溪口沟(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钓)。
2.法律责任:在禁钓区或禁钓期进行垂钓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钓期间
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以及各乡镇(街道)
将加强联合执法监管
通过加强网格化巡查、渔政AI视频监控
无人机巡查、夜间执法行动等措施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
非法收购、销售
在禁捕区域捕获的渔获物
等违法行为
切实维护好禁捕禁钓秩序
保护渔业资源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支持江北禁渔管理工作,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建和谐水域生态,努力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江北力量!
非法捕捞举报电话:02367851110
违规垂钓举报电话:0236785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