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钱小渝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接到李翠翠、戴石丹、陈小红三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我局于2024年11月1日立案受理。实地走访你单位经营地发现未经营,我局通过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均未回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江人社监理〔2025〕5号)。因你单位未经营,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也无法联系,根据《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江人社监理〔2025〕5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