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核,下列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符合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就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人员申请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人员名单有异议,可向区人力社保局举报(联系电话:67730540) 。
附件:江北区2025年2期申请办理病残津贴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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