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商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文件,完善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要求,加快推动江北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2025年江北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项和标准
根据《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2〕18号)规定,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支持方向。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农贸市场+超市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采用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设置统一的乡镇商贸中心标识标牌,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集聚完善服务业态,优化服务业供给,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
支持方向。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
支持方向。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支持方向。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支持整合现有县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支持村级现有商业综合网点标准化改造及提档升级(不包含村级便民商店的新建和改造)。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
支持方向。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主体
参与江北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镇级人民政府,区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二)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三)原则上为2024年1月1日以来的建设项目,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建成,且11月份可完成验收的为优先考量,纳入2025年度项目;原则上建设周期在2025年6月1日起,且2026年6月前完成建设的项目可作为储备项目,纳入2026年江北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库。
(四)申报材料一式4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五)实施内容具体、建设效果明显。申报项目分别符合支持事项五个类别,且项目建设地在江北区辖区内。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附件2、附件3为必填)
(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概况,发展情况等;项目概述,含项目整体情况,实施背景、目标及规划;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完成时间,含建设内容、建设现状;投资情况,含投资来源及使用情况等;建设成效,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等。
(三)关联实证性材料,含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纳税相关证明(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等,已完成有效投入的有关票据或协议、审计报告等,以及其他相关佐证及实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5年9月前建成项目申报截至日期:2025年3月31日。
2026年9月前建成项目申报截至日期:2025年6月20日。申报材料纸质件报区商务委1332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419239803@qq.com。
六、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建成项目时间节点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前和2024年6月20日前,向区商务委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二)项目审核。区商务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备选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三)项目执行。对纳入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定期向区商务委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区商务委不定期开展项目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提供项目审计报告。由区商务委牵头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项目,按照拨付流程给予支持。
七、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请咨询江北区商务委市场流通科。联系人:阮莎;联系电话:67725143。
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申请表
2.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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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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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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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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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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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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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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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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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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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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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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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附件2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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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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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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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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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如: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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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商品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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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如: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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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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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社零完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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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进出口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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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如:顾客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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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万元)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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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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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施内容 |
投入内容 |
数量 |
投资额 | |||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
中央 |
市 |
区县(自治县) | |||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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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年月— 年 月 |
附件3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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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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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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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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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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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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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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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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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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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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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