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部曲”基本程序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区级相关部门、街镇(园区)、有关单位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 对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员工,以下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 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已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 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局机关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 江北区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 江北区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 江北区2024年安全培训考试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江北区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江北区冶金等八行业企业共80000余家,规模(限额)以上企业233家,其中建材7家、机械77家、轻工27家、纺织1家、商贸121家,无冶金有色烟草行业企业。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引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工贸行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工贸科执法人员刘晟、王芝凡、唐国庆、刘媛),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92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36天;一般检查工作日56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93天,其中:工贸企业标准化一体化执法共计100天;调查核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计100天;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计48天;开展工贸企业宣传教育培训共计2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共计52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5天;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评价10天;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30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98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19天,其中:职工值班48天;病假、事假共计60天;检查指导街镇工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共计64天;公务员法定假日包括:年休假(35天)、4年一次探亲假(20天)、婚(丧)假(20天)共计75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72天(党支部委员会每人每月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人每季度1次、每年每人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人每年1次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群活动18次/人)。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每家企业检查和复查各1次,每一次需要1个工作日,每检查和复查一家企业需要2个工作日(检查要点中抽取2-4项目开展执法检查)。
(一)检查对象
全区规上限上工贸企业233家,纳入2024年工贸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数量为48家。
高温熔融企业1家(同时粉尘作业)、粉尘涉爆企业3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含重大危险源)12家,近3年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企业4家,具有较大风险的重点工贸企业15家,重点检查对象共36家,占计划检查对象的75%。
在全区规上限上233家工贸企业中随机抽取12家一般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占计划检查对象的25%。
(二)检查内容
1. 通用检查要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情况;
(9)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2)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4)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16)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2. 粉尘行业领域检查要点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用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3. 涉氨行业领域检查要点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4. 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检查要点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五、工作要求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证号 |
备注 |
1 |
刘晟 |
工贸科负责人、一级主办 |
22000522034 |
|
2 |
王芝凡 |
工贸科一级主办 |
22000522033 |
|
3 |
唐国庆 |
专技十级 |
22000522051 |
|
4 |
刘媛 |
专技十二级 |
22000522048 |
|
2024年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
执法检查企业计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类别 |
1 |
一月 |
重庆紫光华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 |
2 |
重庆至信实业有限公司 |
重点 | |
3 |
重庆景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 | |
4 |
重庆隆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一般 | |
5 |
二月 |
重庆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 |
重点 |
6 |
重庆市华青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重点 | |
7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 | |
8 |
三月 |
鞍钢蒂森克虏伯(重庆)汽车钢有限公司 |
重点 |
9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
重点 | |
10 |
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 |
重点 | |
11 |
重庆汇革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 | |
12 |
四月 |
菲特尔莫古(重庆)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 |
13 |
重庆市江北糖酒有限公司 |
重点 | |
14 |
重庆世纪金源时代大饭店有限公司 |
重点 | |
15 |
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重点 | |
16 |
重庆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
一般 | |
17 |
五月 |
京东五星电器集团重庆星普有限公司 |
一般 |
18 |
重庆欣材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
重点 | |
19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 | |
20 |
重庆蓝天炬达汽车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 | |
21 |
六月 |
重庆华冠混凝土有限公司 |
重点 |
22 |
奥特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点 | |
23 |
银讯阪和汽车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
重点 | |
24 |
重庆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点 | |
25 |
重庆聚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一般 | |
26 |
七月 |
重庆永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重点 |
27 |
重庆徐强纸业有限公司 |
重点 | |
28 |
重庆重报印务有限公司 |
重点 | |
29 |
重庆长航东风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
重点 | |
30 |
八月 |
重庆长城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 |
31 |
重庆汇浦液压动力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 | |
32 |
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重点 | |
33 |
重庆普施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 | |
34 |
华南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一般 | |
35 |
九月 |
诺玛科(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重点 |
36 |
重庆优茨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重点 | |
37 |
东原D7购物中心 (悦荟(重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重点 | |
38 |
重庆新置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江北希尔顿逸林酒店 |
重点 | |
39 |
十月 |
重庆海尔洗涤电器有限公司 |
重点 |
40 |
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 | |
41 |
五里店永辉超市 |
一般 | |
42 |
十一月 |
星光68购物广场(世纪星光百货(重庆)有限公司) |
重点 |
43 |
重庆矢崎仪表有限公司 |
重点 | |
44 |
重庆光大时代乳业有限公司 |
重点 | |
45 |
重庆市百川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一般 | |
46 |
十二月 |
重庆尼依格罗酒店有限公司 |
重点 |
47 |
重庆登康口腔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重点 | |
48 |
重庆平洋工贸有限公司 |
重点 |
附件2
江北区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江北区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和化工企业共11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1家;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9家(其中加油站33家、油库6家);纳入监管的一般化工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66家。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强化监管,推行“互联网+执法”,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和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事故,继续保持“0事故、0死亡”目标;纳入监管的一般化工企业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负面影响事故。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监管、属地负责原则,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备案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及人员密集区域其他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程序,实行“四不两直”工作方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与执法检查“二合一”检查;强化事前处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做到违法必罚、科学裁量,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对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二、执法人员
从事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包括:龚海林、刘林、钟佳伶、徐滔),每次执法安排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每次检查工作人员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 4人×251天=1004天。
(二)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200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20天,一般检查工作日8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80天。包括实施行政许可共计120天;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计40天;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共计24天;组织或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计24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共计16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计16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共计48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80天;开展危化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48天;开展机动执法共计48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16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2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60天;检查指导街镇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共计32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72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共计35天;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等其他假期预计25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全年检查企业对象总量为68家,其中包括了重点检查对象44家,以及一般检查对象24家。一般检查对象从66家票据式经营企业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以每个月随机抽查两家的频次,共计抽查24家企业。
(一)重点检查对象
危化品生产企业、油库、加油站、一般化工企业,共44家,占计划检查对象总数的64.7%。包括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石油天然气开采、6家重大危险源单位、33家加油站、3家一般化工企业。
其中,6家重大危险源单位中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储运分公司朝阳河油库、重庆大班石化仓储有限公司、重庆中石化渝辉油料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根据《关于明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对象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93号)已被纳入市应急局执法对象当中,由江北区应急局和市应急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故不再单独纳入我区执法检查计划表中。
(二)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标准化与监督检查“二合一”的内容开展监督执法。重点检查一下内容:
1. 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2. 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实施“回头看”,建立持续整改工作机制情况;
3. 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新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5.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及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相关装置按要求增设安全仪表系统情况;
6. 危险化学品企业储罐区安全管理,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
7.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防腐蚀、防静电、防泄漏及特殊作业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8. 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扫黑除恶、反恐维稳、环境保护及消防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一般检查对象及内容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我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开展抽查检查,按照3年检查覆盖一轮的要求,平均每个月随机抽查2家,全年共24家,占计划检查对象总数的35.3%。检查内容:参照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管理相关内容开展监督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基于风险分级科学安排检查频率。依据企业风险高低、安全生产基础条件、重大危险源级别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检查频率。涉及爆炸品类生产和储存装置、“两重点一重大”及有毒气体的企业,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低风险企业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票据式经营企业按照3年检查覆盖所有企业的要求,每年检查24家,平均每个月检查2家。
(二)强化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每一次检查分别包含检查和复查各1次,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专家辅助提升监管效能。监督检查应聘请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辅助执法检查、排查隐患问题、指导企业整改,提升监管效能。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品监管执法
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证号 |
备注 |
1 |
龚海林 |
党委委员、执法支队政委 |
22000522025 |
|
2 |
刘林 |
危化科负责人、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科科长 |
22000522042 |
|
3 |
钟佳伶 |
危化科科长 |
22000522054 |
|
4 |
徐滔 |
三级主任科员 |
22000522030 |
|
2024年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检查类别 |
备注 |
1 |
一月 (6家)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大石坝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石门加油加气站 |
重点 |
加油 |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北滨路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石马河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5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6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7 |
二月 (6家)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铁山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五里坪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黑石子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1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五里店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11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12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13 |
三月 (6家)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虾子蝙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14 |
重庆东银壳牌能源有限公司铁山坪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15 |
重庆气矿江北营销部(沙五井) |
重点 |
开采 | |
16 |
重庆欣地石油零售有限公司站前东路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17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18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19 |
四月 (7家) |
中国航油集团重庆石油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 |
重点 |
油库 |
2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北环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21 |
重庆中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宏帆路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2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嘉华西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2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蚂蟥梁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24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25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26 |
五月 (5家) |
重庆圣马气体有限公司 |
重点 |
生产 |
27 |
重庆英达实业有限公司(柏树湾油库) |
重点 |
油库 | |
28 |
重庆恒宇华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重点 |
油库 | |
29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30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31 |
六月 (6家) |
重庆众友朝阳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
重点 |
加油 |
3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唐家沱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33 |
重庆欣地石油零售有限公司江北区嘉溢华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34 |
中石化朝阳河水上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35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36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37 |
七月 (8家) |
重庆中油两江发展有限公司福生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38 |
重庆中油两江发展有限公司疏港加油加气站 |
重点 |
加油 | |
3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鱼嘴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40 |
重庆中油两江发展有限公司康明路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41 |
重庆东靖城市运输有限公司复盛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4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港城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43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44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45 |
八月 (6家)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五黄路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4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红旗河沟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47 |
重庆凯尔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重点 |
化工 | |
48 |
重庆中田化工有限公司 |
重点 |
化工 | |
49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50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51 |
九月 (4家) |
重庆恒宇华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重点 |
油库 |
52 |
重庆圣马气体有限公司 |
重点 |
生产 | |
53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54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55 |
十月 (4家) |
重庆英达实业有限公司(柏树湾油库) |
重点 |
油库 |
56 |
中国航油集团重庆石油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 |
重点 |
油库 | |
57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58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59 |
十一月(6家) |
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港城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60 |
重庆龙禹石油有限公司寸滩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6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大兴村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62 |
重庆气矿江北营销部(沙五井) |
重点 |
开采 | |
63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64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65 |
十二月(6家)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滨江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66 |
重庆中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复盛南侧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67 |
重庆中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复盛加油站 |
重点 |
加油 | |
68 |
重庆聚鑫净水剂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 |
化工 | |
69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
70 |
票据式经营企业(随机抽查) |
一般 |
经营 |
附件3
江北区2024年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监督检查计划
江北区安全培训机构共7家(其中考点6家),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努力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强化安全培训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提升,努力减少因培训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强化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及安全教育培训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分别是:曾臻、张仁开。每次执法安排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次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总计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02天)-非执法工作日(478天)=24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478天。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共计70天;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共计30天;举办系列安全文化活动共计30天。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中的隐患、矛盾纠纷、政府信箱、信访稳定的协调处理工作共计40天;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综合监管共计20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共计20天;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共计20天;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78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0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共计30天;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等其他假期预计10天。
四、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重点检查对象
全区共7家安全培训机构、6家考试机构。
(二)重点检查内容
1. 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教学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配置、师资配备情况;
2. 依法开展安全培训以及执行培训大纲情况;
3. 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情况;教学组织及学员管理情况等。
(三)一般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般检查对象:抽查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点。
一般检查内容:参照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检查内容。
五、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
全年计划对全区7家安全培训机构及考点检查1次以上,共检查7家次。
监督检查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及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实施。
(二)一般检查
抽查安全培训机构。全区7家安全培训机构,随机抽查5家次。
监督检查由区应急局2名及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及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参加实施。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1. 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及考点(7家次)
一月(1家):重庆市瑜璘职业培训学校。
二月(1家):重庆市联大职业培训学校。
三月(1家):重庆市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四月(1家):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五月(1家):重庆市化工职业学院。
六月(1家):重庆市建工职业培训学校。
七月(1家):重庆睿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八月: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九月: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十月: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十一月: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十二月: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安全培训考试
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执法证号 |
备注 |
1 |
曾臻 |
考试中心负责人、工贸科科长 |
22000522049 |
|
2 |
张仁开 |
宣教科负责人、一级主办 |
22000522056 |
|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安全培训考试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备注 |
1 |
一月 |
重庆市瑜璘职业培训学校 |
|
2 |
二月 |
重庆市联大职业培训学校 |
|
3 |
三月 |
重庆市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
|
4 |
四月 |
重庆市艺才高级技工学校 |
|
5 |
五月 |
重庆市化工职业学院 |
|
6 |
六月 |
重庆市建工职业培训学校 |
|
7 |
七月 |
重庆睿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8 |
八月 |
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
|
9 |
九月 |
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
|
10 |
十月 |
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
|
11 |
十一月 |
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
|
12 |
十二月 |
随机抽查1家培训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