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北滨路面改造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
建设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 (盖单位公章)
2020年07月
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锦绣北滨路面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锦绣北滨小区
3、工程规模及发包范围: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原地面砖拆除、花台修补、排水沟清掏、地面重新铺装等等。具体详见发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工期: 10 日历天。
二、竞选人资格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发放文件时间:2020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止。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华新街街道3楼大会议室 ;递交时间: 2020 年 7 月 20 日,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4 日 10 时。
3、比选时间: 2020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4、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
5、潜在报名承包商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者,应当拒绝参加。
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第二篇 竞标须知
一、报名承包商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营业执照
报名承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二)资质条件
(1) 报名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2) 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所有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注: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
(三)安全生产许可
(1)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或在渝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四)业绩要求
竣工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报名承包商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工程交易平台网站网上公示截图,截图中必须包含网站网址(或市级或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公示截图,截图中必须包含网站网址)及该工程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
(五)信誉要求(由报名承包商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下述信誉要求,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承包资格)
(1)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2017年1月1日至今年没有无故弃标、围标等不良记录;
(4)2017年1月1日至今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5)2017年1月1日至今报名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1)-(5)由报名承包商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由报名承包商(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并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开标前两个工作日至开标当日任意一天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信用报告:在网页中点击 “下载信用报告”并打印)。发包人将对中选候选人信用中国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由报名承包商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打印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
注:1、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报名承包商名义缴纳的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有效连续个人逐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2、报名承包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情况的承诺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若查实情况与承诺不符,将取消本单位中选资格。
3、报名承包商需承诺:“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4、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到开标现场进行签到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如未到场签到,则当场退还其报名文件;中选单位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签字必须与签到表签字一致,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本项目只能委托一人为授权委托人,承包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
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提供职称证、以报名承包商名义缴纳的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有效连续个人逐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2、报名承包商需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八)主要管理人员
须为本单位人员,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
注: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提供有效的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以上人员均应提供以报名承包商名义缴纳的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有效连续个人逐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九)财务要求
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注:一人一岗,以上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1)所有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即一人一份,否则按废标处理。事业单位可提供社保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2)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须带至比选现场备查(带有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承诺书、财务报告、网上截图除外),若报名承包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将判定为报名审查不合格。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报名承包商公章。
(3)报名承包商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必须符合报名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发包人保留对资格评审合格单位提供的资格评审材料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选候选人的报名承包商提供了虚假资料或有无故弃标等失信行为,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报名承包商提供了虚假资料或有无故弃标等失信行为,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也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报监督部门从严处罚。
(4)竞争性比选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当场交发包人查验。
(5)报名承包商需满足上述全部条件才视为资格评审合格,资格评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后续比选。
二、工程计量计价及工程结算
(一)计价方式
1、工程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清单综合单价。
2、投标报价范围: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现价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废标。
3、清单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大写):324,639.54元(大写:叁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玖元伍角肆份),含弃渣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二次转运费、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及风险费、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税费等所有费用。
项目结算以跟踪审计结果为准。
(二)最高限价编制原则
1、《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
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4、根据渝建发【2018】19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计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②人工单价采用2019年第1季度(2020年第二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
③材料价格的执行原则:主要材料价格2019年第5期(2020年第5期,代表2020年4月的材料价格,以此类推)《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重庆市各区县主要材料信息价中江北区的价格(不含税)执行,其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不含税)执行。
④总造价下浮比例为:
C.绿化工程:税前总造价下浮10%(按市场价格进入的乔木单价不下浮)(按实际计算费用及差价、未计价材料费、执行市场价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不下浮)。
(三)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结算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
1、子项工程量: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2、子项综合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不论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间量差大小如何,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二、钢材、水泥、商品砼、特细砂、碎石材料价差调整:
在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钢材、水泥、商品砼、特细砂、碎石指导价的加权平均值与2019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钢材、水泥、商品砼、碎石指导价相比有涨跌,若涨跌幅度在±5%以内(不含±5%)不做调整,该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涨跌幅度超过±5%(含±5%),则以施工期间各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钢材、水泥、商品砼、特细砂、碎石指导价的加权平均值与2019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钢材、水泥、商品砼、特细砂、碎石指导价之差作为钢筋、水泥、商品砼、特细砂、碎石单价的调增(减)的金额,调增(减)金额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三、暂定价材料价差调整金额:
招标文件明确以暂定价计入投标报价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前由中标人报价,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结算时只对招标人核定单价与暂定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该价差除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设计变更及调整工程变更项目价款结算办法:按合同专用条款10.4 变更的估价原则执行。
五、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以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标准进行结算,若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若投标报价中人工工日数超过定额规定、人工工日单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信息价(信息价有区间值的取低值),按定额文件进行修正并以修正后的人工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础;若投标报价中人工工日数低于定额规定、人工工日单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信息价(信息价有区间值的取低值),则按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作为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础。
七、规费:若投标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若投标费率低于规定费率则按投标费率结算。
八、税金:按规定费率结算。
九、本工程结算金额以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单位审定金额为准。工程结算审增审减金额在5%范围以内时由业主支付审计费用;如审增审减金额在5%(含5%)以上时,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净审减金额2%的违约金。
十、合同约定费用:
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招标人提出施工签证,招标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招标人未签证,中标人自行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标人负责。
2、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费用。
三、报名文件装订
1、报名文件壹份,不分正副。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承包商名称加盖报名承包商公章。
2、报名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完成8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工程跟踪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检查确认质保期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
六、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3.提交时间:中选人接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从其基本账户转入发包人指定帐户。如中选单位未按以上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将视其为不诚信行为,并作为无故弃标处理,取消其中选人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退还方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第三篇 评选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中标。
评标将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承包商。公管组成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公管组成员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公管组成员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及符合性鉴定)
(1)公管组成员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2)不允许投标人现场修改投标文件。
(3)公管组成员将拒绝被确定为未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公管组成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公管组成员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公管组成员有权否决所有投标;公管组成员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公管组成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5)公管组成员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第四篇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报名承包商自行在江北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第五篇 报名文件格式
锦绣北滨路面改造项目
报 名 文 件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报名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承包商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近年完成项目的类似情况
六、信誉要求
七、财务要求
八、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报名函
项目名称:
致(发包人):
(报名承包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报名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报名文件为:报名文件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竞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报名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名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我方愿承担一切后果。
(6) (其他补充说明)。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承包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名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报名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竞争性比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报名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
三、报名承包商基本情况表
报名承包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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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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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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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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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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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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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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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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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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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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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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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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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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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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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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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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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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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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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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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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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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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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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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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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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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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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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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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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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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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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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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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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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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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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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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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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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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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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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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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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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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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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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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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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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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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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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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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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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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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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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誉要求
七、财务要求
八、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