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北鱼嘴府发〔2023〕60号
镇各内设科室、镇属各事业单位,下属各村(社区):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将《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鱼府发〔2013〕41号)等2件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件文号 |
备注 |
1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江北鱼嘴府发〔2013〕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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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江北鱼嘴府发〔2014〕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