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业企业(以独立法人计)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
政策内容
对工业企业(以独立法人计)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不限用途,企业可自主安排。
政策依据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发〔2022〕38号)
执行期限
有效期至2025年
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
12345、023—63895940、023—67855882(江北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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