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
【政策内容】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继续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9号)
【执行期限】
暂无
【责任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电话】
023—678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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