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用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政策内容】
对招用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9号)
【执行期限】
暂无
【责任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电话】
023—6785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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