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函〔2022〕166号
熊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江北区营商环境的建议》(第DH0367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2021年7月起,我区大力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切实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截至目前已有8688户市场主体通过自主承诺的方式申请注册登记。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重庆市江北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有效释放场地资源,刺激市场主体发展。2021年9-12月,集群注册企业增长明显,民营企业新增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6.13%、41.40%、59.66%和193.81%。
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聚焦“准营难”,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全面梳理涉及区局权限事项清单并及时调整,同步修改“渝快办”平台和窗口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引导和服务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办理登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严格执行“双告知”,实现信息化的精准抄告,切实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2021年已通过党政内网等信息平台累计向其他部门推送“先照后证”信息7126条。
三是简易注销“一减两增加”破解主体退出老难题。减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限从45天压缩至20天;增加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实现除上市股份公司之外的主体类型全覆盖;增加容错机制,允许有异常信息反馈的企业在取消异常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2021年,有2175户企业通过简易程序办结注销登记手续。
下一步:一是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智能化水平。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和“E企办”小程序新增延伸服务功能,优化开办企业电子发票申领流程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功能。二是持续创新探索,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度。深化“一业一证(照)”改革,试点开展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探索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放大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试点成效,全面提升便民服务设施设备智能化,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
二、提升融资便利度方面
一是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发布《江北区“2+4+N”政银企对接实施方案》(江北府办〔2021〕40号)。2021年江北区共计开展8场线下专项政银企对接会,其中大型专场2场,小型专场4场,共计邀请金融机构64家次,参与企业共计151家。辖内已建成金融服务港湾16家,覆盖10个街镇、商圈和园区,组织线上银企对接活动共计60场。
二是首贷续贷中心相关工作。推进首贷续贷中心建设,将其升级为“江北区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并在全市率先设立首贷续贷线上服务平台,截至2021年末,辖内银行通过首贷续贷中心平台为注册区县在主城区的企业共放贷646笔,放款金额12.09亿元。
江北区于2021年7月在全市率先启动了重庆市“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行动”,制定《江北区“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行动”试点方案》,港湾试点以来,江北区以党建引领金融服务港湾建设,全面动员辖区街镇、商圈、社区和园区等基层组织参与其中,初步构建起了政府基层组织、银行基层网点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传达、融资对接“微循环”。2022年1—4月,为4家新建“金融服务港湾”授牌,港湾数量达到25家。金融服务港湾试点工作已走在全市前列。截至2022年2月底江北区金融服务港湾已累计开展融资对接会66次,对接市场主体918户;累计为1637户市场主体授信134519.9万元,已为1418户发放贷款120646.6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发放贷款23026万元。已发放贷款客户中,小微企业657户、贷款金额64587万元;个体工商户705户,贷款金额52427万元。
三是鼓励企业上市。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推动企业挂牌上市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即将出台新的改制上市扶持办法,加大上市扶持力度,为企业上市做好服务工作,积极推荐企业进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并为已上市企业及时申请市级产业发展资金。2021年辖区内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目前全区共13家企业成功上市,3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同时为3家上市储备企业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江北区服务企业上市工作效果明显,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对江北区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持续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的科技创新手段,不断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二是加强政银互动,鼓励行业主管部门与银行合作,持续推动“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知识价值信用贷”、“科研贷”“创业担保贷”、“应急转贷”等贷款政策,有效提高江北区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常态化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持续落实《江北区“2+4+N”政银企对接实施方案》,建立全区优势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行业部门对全区有融资需求的优势企业进行统计(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项目概况、项目市场分析、项目资金需求、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联系方式),细化分类、定期更新、跟踪服务,实现优势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的科学监测和动态管理。
三、规范政府采购方面
(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加快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和在线信用评价的建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由市财政局统一搭建,电子招投标系统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统一建设,经咨询市级部门,4月底前在渝北区试点,估计5或6月份全市推行实施。
(二)关于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的建议。2021年我区进行了意向公开试点,从2022年1月1日开始,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如果项目该公开没有公开,无法实施采购文件挂网公告。
(三)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将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定时将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向社会公告的建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我们一直在严格执行。每年都对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及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关于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互相配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的建议。建立了多部门协调联动互相配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多部门联动工作采购中心一直在做,处理结果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关于丰富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形式,为企业减轻负担的建议。于2021年7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电子或纸质)等非现金形式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我区已实现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的多样化。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一是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69项改革任务,成功构建了“一张蓝图”统筹实施、“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一个窗口”统一接出件、“一张表单”整合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审批的“五个一”体系,制作工程建设项目“一册清”手册,确保审批全流程“清楚明了”。二是持续优化服务机制。推行“保姆式服务”,对小型低风险项目初步形成了提前介入、实时跟踪、限时解决的“保姆”式服务机制;推行“亲清帮办服务”,无偿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帮办服务,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持续抓好线上线下融合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渝快办”系统平台管理,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在线监管。实现施工许可、排水许可等7个事项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施工许可证全面取消纸质件打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下一步:一是高标准持续优化建筑许可办理。2022年,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契机,对标世界一流营商环境,完善工程审批大厅服务运行机制,逐渐以“网路”代替“跑路”,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释放服务效能,办出江北速度。二是高质量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建筑许可实行跨前服务,对项目实行“手把手”帮扶,为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推进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坚持行政执法“无事不扰”原则,不断提高企业的满意度。三是打造“最优质”服务环境。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化”,加快打造“不说要不得,实现都要得”服务品牌,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此复函已经张发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吴绍足
联系电话:023-67750455
邮政编码:4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