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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028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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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函〔2023161

韩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中心城区停车管理的建议》(第DH0288号)收悉。经与区城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现阶段收费标准,未能起到价格杠杆调控出行作用,普遍出现了部分路段市政停车位空置,车辆违规停放于停车位外,增加城市主次干道交通通行压力,同时也增加了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压力”问题,我委会同区城管局进行了调研,针对此问题,拟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以促进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加强停车管理政策宣传,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引导市民规范、有序、文明停车。调研发现,为避免收费矛盾,区路内停车收费员普遍会告知停车的司机收费以半小时计算,比室内或室外停车收费贵,在路内停车的司机也会尽快办完事离开,通过增加停车成本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已有所成效。我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区,要积极引导市民到重点区域乘坐公共交通或打的前往,一可节约生活成本,二可缓解重点管理区交通,三可为节能环保和文明城区建设作出贡献。

2、加大处罚力度。调研发现,重点管理区由于摄像头较多,警察巡逻较频繁,一旦违规停车司机就会收到短信提醒将车开走,否则会被拖车和罚款,所以基本不存在车辆违规停放情况。一般管理区存在部分路段市政停车位空置,车辆违规停放于停车位外情况,我委将会通报区公安分局,在一般管理区增设摄像头并加强警察巡逻,加大处罚力度,促使违规司机规范停车。

3、优化停车供给结构。一是区政府办2023425日发文

2022年我区观音桥片区等6个重点管理区调减为4个,去掉了大石坝片区、石马河片区,且观音桥片区(新壹街)和江北嘴片区尚未收费,只有观音桥片区(观音桥商圈、九街)、北滨一路(鎏嘉码头)2个重点管理区在收费,充分体现了对重点管理区实行停车设施有限供给,对一般管理区实行停车设施扩大供给的原则,减轻了群众的出行负担。二是在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二、您提出对一般管理区及重点管理区进行调研调整收费标准,白天停车费设置收费上限的建议,我委已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市发展改革委答复,考虑居民夜间停车需求,为了方便群众生活和降低群众生活成本,补充现有车位不足,所以路内停车晚上设收费上限。白天因为是解决临时性停放需求,为提高路内停车位的周转率,释放道路资源,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效率,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白天未设收费上限的做法,所以我市不设收费上限。自去年新的机动车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执行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也接到了群众的一些建议,现正与市城管局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现行路内停车规定作出相关调整。

此复函已经张发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615

  联 系 人袁鸿华

  联系电话023-67120816

   邮政编码:4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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