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地方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6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全市其他区县的做法,结合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就鼓励扶持区属建筑业企业的发展拟采取如下扶持政策:
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1.加快企业改革重组,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收购、控
股或参股市外企业;鼓励企业与勘察设计企业联合重组,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鼓励归并重组子公司,理顺产权关系,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中小企业做精做专,提升高端市场专业施工能力,大力发展建筑智能化、环保工程、钢结构、消防工程等专业企业,支持企业申报交通、水利、市政、电力和通信等资质。
2.大力扶持骨干企业,激励企业资质晋级。对区属建筑企业年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本区成功晋升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区属新获得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企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区属新获得综合资质监理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
二、强化建筑业招商引资,激励企业创新发展
1.积极吸引建筑业央企入驻。2023年按照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九条措施》文件要求,就具备潜质的企业开展针对性宣传指导,区住房城乡建委多次组织区属重点央企拜访市住房城乡建委,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结对帮扶企业资质落地,进行全过程跟踪、跨部门协调,及时发现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经过努力中交一公局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九局重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央企和一家民营企业重庆赣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有7项建筑工程、市政公共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成功落地,这是近五年来区属建筑企业首次取得高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落地的成功案例,将助推提升我区注册地建筑业产值,引领我区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大型企业行业引领作用。
2.加强企业总部建设。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用于解决建筑企业办公、仓储等用地问题。鼓励引导区属建筑企业单建、联建总部大厦,提升总部建筑企业形象。
3.强化企业精品意识。鼓励建筑企业创建优质精品工程,区属建筑企业独立总承包工程(以施工许可证为准)获得国家“詹天佑奖”、“鲁班奖”的,获得中国建筑“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全国“市政工程金杯奖”的,获得重庆市级“巴渝杯”、“三峡杯”的(仅限于江北区的项目),获得重庆“市级文明工地”的(仅限于江北区的项目),对企业及项目经理给予相应的奖励。
4.鼓励企业创新技术。对建立市级、国家级研发中心的区属建筑企业,对取得国家级自主产权的专利、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施工工法的区属建筑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一工程或企业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金融、项目扶持
1.建立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重点开展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以及市住房城乡建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22〕21 号)等文件要求,为大力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鼓励建筑企业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提升自有工人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建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由原按工资总额的1.5%调增为2.5%~4%,其中:总承包特级企业为4%、总承包一级企业为3.5%、总承包二级以下企业为3.0%、专业承包企业为2.5%。
2.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对江北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才,给予在本区安居购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3.加大职称改革力度。积极对接区人力社保局,放宽建筑企业人员的职称评审条件,对建筑企业申报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给予扶持。
4.加强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创新信贷品种,积极拓展建筑业企业贷款市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会同金融办每年组织建筑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座谈会,促进建筑业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了解,建立银企合作机制。
5.实行建筑业企业考评制度。每年对区属企业产值进行综合考评对进入前二十名的建筑业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管理,梳理有潜力的二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库,将优秀企业、重点扶持企业直接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建筑业企业预选名录库,帮助企业争取市场,承揽业务。
李国明代表,我区为鼓励区属建筑企业发展正在梳理相关管理流程,进行制度设计,完善制度环境,我们将继续与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信息。
此答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周艳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陶杰
联系电话:67742154
邮政编码:4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