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在江北区推广分布式光伏的建议》(第073号)收悉。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到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有利于消减电力尖峰负荷,有利于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措施,我区已建成分布式光伏的项目2个(重庆市江北高层次人才创业园B区8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53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建项目一个(海尔路兰溪社区光伏发电项目)。经与区经济信息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研方面
分布式光伏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且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众多业主,拟于年内启动摸底调查工作,通过街道、社区和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筛选一批可开发建设的屋顶资源项目,同时,将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探索研究制定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方案。
二、技术创新融合及资金补贴方面
根据制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方案,吸引分布式光伏企业来区投资建设;同时根据分布式光伏企业招商投资协议,及时落实承诺政策,若突破一般性政策协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三、推进智慧光伏应用系统方面
区县建设智慧光伏应用系统意义不大,经与市能源局电力处沟通,若条件成熟,市能源局将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公司建设综合决策智能化应用平台。
此复函已经刘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联 系 人:吴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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