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静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第301号)已收悉。经与区法院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争取支持,主动将多元化解融入全区大局
2018年,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信访办、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和聚集行业领域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方案》通知,着力构建以“党委政府领导、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指导、职能单位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了专业调解网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2019年,为紧扣诉源治理的新要求,以及江北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实情,区法院及时向区委汇报相关改革设想,推动将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得到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支持,形成诉源治理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经区委常委会与区深改委审定同意,将区法院多元化解总体方案纳入江北区重点改革项目。2020年3月,为切实推进多元化解工作,区人大又将其纳入重点督办项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重点督办。在此基础上,区法院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2021年2月,区司法局依据重庆市江北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组织的通知》,并积极主动与街镇和各部门沟通,督促各街镇和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组织。现已建成以街、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为基础,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53个,其中街镇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124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7个,调解室18个,行政调解组织20个。
二、统筹谋划,搭建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
(一)建立区域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按照市级统筹指挥、区县联动实战、街镇实战应用、村(社区)源头治理的要求,围绕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江北特色品牌“老马工作法”,大力推进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区社会治安综合指挥中心、区老马工作法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市级统筹指挥、区县联动实战、街镇实战应用、村(社区)源头治理的要求,区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正在建设,已落实房屋规划和设计,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诉调对接工作成效明显。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司法局发挥指导职能,在区法院成立“重庆市江北区涉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加强与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之间的联系对接,有效整合各类调解组织,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提升工作凝聚力,从工作理念、管理架构、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实现融合提升。破除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各自为政、互不往来的旧格局,构建起以党委为领导,以人民法院为主导,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为龙头,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调解为主体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融合一体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2021年至今,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34件,成功率100%,诉调对接工作成效明显。
(三)全面推进调解室建设。江北区现已建成规范化调解室18个,其中在警力20人以上的派出所成立了17个驻所调解室、在区信访办成立了1个驻信访调解室。调解室成立以来,累计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781件,成功调解3781件,调解成功率100%,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有效防止了矛盾问题升级恶化,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健全机制,确保多元化解工作有序开展
(一)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第三方入驻法院参与纠纷化解的统一平台,进一步加强节点控制,形成诉前引流、案件流转、司法衔接为一体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一是强化诉前引导分流。诉讼服务大厅设诉前调解引流专员,向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告知书》,释明诉前调解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2021年,引流14176件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占民事一审立案数的41.08%。二是顺畅案件流转移送。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矛盾纠纷,依托法院“纠纷易解平台”通过线上方式进行案件流转,将案件委派或委托给法院入驻的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由立案部门负责案件移送,由诉调对接工作团队负责调解,工作难点由团队成员共同商议,确保工作口径一致,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三是紧密诉调司法衔接。建立调解与速裁衔接工作机制,完善司法确认机制,让群众信任并愿意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和审限制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确保案件高效、顺畅流转;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切实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司法需求。
(二)搭建案件类型化协调处理机制。深入研判类案结构和纠纷成因,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重点覆盖矛盾集中领域,推动民事纠纷类型化解决。一是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区法院、区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建立医疗纠纷季度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医疗纠纷处置形势,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医疗纠纷的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与重庆市中医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医院设立工作室,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二是合作共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区法院与重庆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完善江北区金融审判联席会议机制,根据上级法院安排开展“数字金融一体化解决”试点,整合司法、行政、社会解纷资源,分层分级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纠纷,落实立案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判后信访化解“一案三解”。2019年以来,通过各类渠道化解互联网金融纠纷35776件,有力服务重庆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三是联动搭建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区教委、团区委、区机关工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辖区中小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51个,加强与妇联、民政、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2019年以来,以调解、促使当事人和解、撤诉等方式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077件,尽最大努力协调案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2021年7月,区法院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四是依托区级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助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依托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建立的重大事项协调机制,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重大矛盾化解工作关口前移,妥善化解涉众型纠纷。
(三)依托区委政法委平安周例会机制,聚焦扫黑除恶、社会综治、重点信访等方面进行研判分析,参与化解了江北嘴测候亭拆迁纠纷、重庆韦博英语教育纠纷等多起矛盾纠纷。
(四)依托区人大代表协调会机制,充分发挥区人大代表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见证监督协调作用,分类别分领域提供菜单式定制服务,社会群众现场提问、人大代表现场见证、专业法官现场解答,在矛盾萌发阶段就妥善化解涉及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等群体性纠纷。
(五)依托区政府“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密切关注辖区企业经营风险,解决职工债权、劳务工资、第三方债权债务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
四、整合资源,搭建多元化解的外部支撑平台
(一)大力发挥线上平台优势。依托“易解”平台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远程视频调解和在线司法运用,积极开展云上远程调解,在线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电子签名后,实现当日司法确认,让调解全流程网上运行,方便当事人随时随地参与纠纷化解,2021年在线音视频办理调解案件占比为37.48%。结合群众司法需求,打造“掌上法院”,实现“小程序发挥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整合“有事找老马”、“江北法院”微信公众号、“巴渝和事佬”等平台载体,加强系统集成,推行“随时调、现场调、就近调”,充分激发在线诉源治理效能。
(二)全面开展线下平台延伸。区法院严格落实市高法院强基导向“六项工作”部署,稳步推进“代表委员联络站”场所建设、入站代表委员邀请及挂牌等工作。依托“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主动下沉司法力量,选派12名法官对接全区“九街三镇”,精准服务辖区25家重点单位、企业,推动司法服务街镇园区全覆盖。用好“车载便民法庭”,深入鱼嘴镇井池村公开审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些纠纷案件,打通以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的“最后一公里”。立足两江鱼复法庭,完善“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整合辖区解纷力量,排查风险隐患23件次,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多元解纷的意义和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和内容,引导人们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规则意识,遇纠纷首先考虑调解,优先通过矛调中心进行解决,提升人们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五、统筹协调,努力开创人民调解新局面
(一)建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吸引大中专优秀毕业生加入人民调解队伍;通过特聘邀请的方式,组织动员离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人民陪审员、仲裁员及教育、医疗、劳动等专业人士,加入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目前,全区共有调解员至763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03人,兼职调解员660人。
(二)加强培训,提升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以习近平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新时代“枫桥经验”、“老马工作法”、民法典等内容为重点,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熟练掌握调解技巧,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通过培训,让“老马工作法”入脑入心,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纠纷和调解能力,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区综治委、区财政局、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全区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和聚集行业领域建立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在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建筑领域、环保、商会商事、劳动争议、妇女矛盾、内环快速、城市管理、文旅纠纷、征地拆迁、保险纠纷、涉诉纠纷、知识产权、工会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17个专业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信访办和警力在20人以上的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18个。
(四)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六部门印发了《〈重庆市江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司文〔2019〕67号)精神,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按照每件60元的案件补贴标准,及时划拨案件补贴,各街镇和相关单位按照1:1的配套,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2021年至今共发放案件补贴43.83万元。
您的建议着眼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深刻反映了我们现在工作存在的不足,也开拓了我们的工作思路。今后我们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吸纳更多有专业素养的人才加入调解队伍;进一步增强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使调解工作真正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坚强防线。
此复函已经贺子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