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明确提出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的系列措施,要求“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带动扩大消费,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将发展商业品牌首店和品牌连锁便利店作为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重要内容。2019年12月,《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函〔2019〕696号)具体指出发展便利店是一项民生工程,明确了便利店发展网点布局、营商环境、品牌发展等方面具体要求。2020年7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81号)从应对疫情影响,激发消费潜力、保障人民生活高度明确发展便利店的重要意义,具体指出了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发展的原则、目标和具体工作。
就重庆而言,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全市国际人士、外地游客、城市白领、年轻家庭等消费群体消费升级不断增长,对便利化、品质化消费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2020年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2号)明确指出要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置范围,作出了加快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布置安排。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关于推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商业流通提振商业消费,进一步织密便民消费网络,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2020年11月市商务委员会联合18个行政机关印发了《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我市注重对标对表,逐条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的实施意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系列指示,确保上级指示要求落实不走样;注重听取意见,围绕推动便利店品牌化智能化连锁化发展,在充分借鉴深圳、北京、西安等城市好的做法基础上,采取走访调研、专题研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向市级23个部门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停听取意见,着力提高行动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注重目标牵引,明确指出到2022年,全市品牌连锁便利店总量达到7000家以上,销售额累计增长超过50%,连锁便利店24小时营业门店的比例不低于30%(含无人零售店、智能柜)。便利店空间布局趋于合理,服务种类更加丰富,服务品质有效提升,成为服务民生、便利生活、提振消费的重要载体。注重制度创新,结合重庆实际,围绕“六个方面”,提出了22条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确保便利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18部门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主要从加强全域化布局、推动品牌化发展、提升智能化运营、提高便利化发展、促进融合化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六大方面共22条措施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全域化布局。指出主要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在老旧小区等“盲点”及核心商业区等“热点”密集区域的规划布局。指出要积极推动商圈、商业街、社区、高校、体育场馆等人们日常生活出行的公共场所向品牌连锁便利店开放门店资源。推动品牌化发展。指出鼓励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便利店,在选址入驻、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优先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发展自有品牌商品,提高自有品牌商品经营比重。提升智能化运营。指出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提升门店智能化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建立以大数据驱动商品采购、库存管理、销售预测、订单管理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智慧供应链,提高运营效率。提高便利化发展。指出支持便利店搭载缴费充值、书报经营、打印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养老家政、废旧商品回收、福利彩票及自助银行机具等便民生活服务项目。鼓励在品牌连锁便利店设置可以办理缴纳供水、燃气、供电、教育等业务的政务服务终端设备和系统等措施,切实提高便利店便民利民生活水平。促进融合化发展。指出支持连锁便利店企业加强与在线零售、超市等其他零售业态的物流配送协同,实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设集约、高效、智慧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绿色物流,对纳入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的物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保障优先通行,确保涉及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及时配送。优化良好营商环境。指出放宽品牌连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实行“一照多址”登记。品牌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实行许可证网上申请、审批。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便利店是指具有固定经营门店,采取自选方式,以销售食品和日用品为主,可搭载餐饮服务、生活缴费、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的零售业态。
品牌连锁便利店是指企业采取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以直营或加盟方式开展经营的便利店。
四、针对核心条款进行问答式举例解读
标题:优化区域网点布局
内容: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在主城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公(廉)租房等“盲点”区域加大门店建设力度,补齐便民消费短板。推动新建一批集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于一体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加强对核心商业区等“热点”密集区域的规划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租金调控,推动企业减少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在步行街、广场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由中心城区向小城镇及农村拓展,便利城乡居民消费。
问:如何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
答:便利店主要以销售食品和日用品为主,可搭载餐饮服务、生活缴费、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的零售业态。“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最大的特点就是市民购物方便、业态齐全,行动方案指出要将便利店纳入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要预留一定便利店布置空间,要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公租房等“盲点”区域布置便利店,从空间布置、业态服务上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问:如何推动便利店由中心城区向小城镇及农村拓展?
答:《通知》指出要在商务、扶贫等财政专项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对便利店连锁化、融合化发展项目择优予以适当资金补助,对便利店向农村拓展,为便利城乡消费上作出积极贡献的,择优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标题:推动品牌化发展
内容: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便利店,在选址入驻、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优先保障。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统一设置代表企业特色的标识牌匾,提升品牌认知度。鼓励企业加强与知名文娱品牌合作,发展集文化服务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书店+便利店”模式,建设文化主题便利店。鼓励在设计、装修、文化、服务等方面突出特色,打造特色鲜明的主题便利店,提高品牌消费的人性化和舒适度。鼓励开展文明创建、优质服务创建等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加大对企业品牌及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支持。
问:如何推动品牌化发展?
答:便利店品牌化,首先形式上要达到“六个统一”要求,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规模上一般要具备10家以上,所以便利店企业要实现品牌化发展有一定难度。下步,各级商务部门将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对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优秀企业,择优给予奖励,并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问:如何加强监测服务?
答:按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18部门关于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烟草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享互通便利店登记、注册、备案等信息,建立辖区品牌连锁便利店经营企业名录,合力做好本地便利店发展情况的监测服务工作。从2021年开始,市商务委将把直营连锁门店数量2家以上或特许经营备案的品牌连锁便利店经营企业纳入重点监测服务范围,并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政府官网适时公开政府重点联系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名录。
标题: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
内容:开通食品经营许可快速通道,对连锁便利行业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项目,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现场制售类经营项目的,压缩现场审查时间,从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统一办理登记手续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如统一搭载便民服务项目,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各分店不再办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新开业直营门店实行‘告知承诺制’,免于现场核查,直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问:如何实现新开业直营门店“告知承诺制”?
答:所谓“告知承诺制”,就是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告知直营新开门店食品经营相关内容,并作出食品安全等相关方面承诺,市场监管部门在得到承诺后,可免于现场核查,直接向新开门店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条规定,将有效帮助新开门店快速实现创收,减少审核验收环节造成的资源浪费。
标题: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
内容:品牌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各区县要简化有关审批流程和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制度化成本。
问:品牌连锁便利店如何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答:单个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要向所在地药监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书。对于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向重庆市药监局提出药品经营许可申请,在市药监局批准后,该企业其余分店可按照“一照多址”原则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但企业总部要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确保不出任何药品问题。
标题: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
内容:实行许可证网上申请、审批。简化申请材料,网上申请后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连锁便利店企业多店办证,重复性的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交一次。连锁便利店办证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规模较大(连锁门店数总数50家以上)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办证实行告知承诺制。
问:在办理烟草经营审批手续时,如何享受告知承诺制?
答:按照商务部要求,我市连锁门店总数超过50家的企业,在办理烟草专卖证时,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特许经营条令,门店总数50家以上的企业是指经过在商务部特许经营网备案后规模总数超过50家的企业,没有经过特许经营备案,商务系统部门将不给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