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起草了《江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江区江街〔2021〕82号文件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因实施期限已过,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决定将文件废止。
三、主要内容
废止《江北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区江街〔2021〕82号)文件。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3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