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问:重庆市主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日期:2022-03-04

答:制定背景:交通污染防治是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方面。当前,交通污染已成为我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首要来源,并呈上升、加重趋势。研究表明交通污染源在我市中心城区贡献了约82%的氮氧化物、51%的挥发性有机物、40%的颗粒物。高排放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显著高于新车,1辆国一排放标准汽油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4辆以上同类型国六排放标准汽油车,1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2辆以上同类型国六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对高排放车辆在部分区域限行是国内其他城市已经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贵阳、广州、杭州、南京、厦门等100余个大中城市实施了高排放车辆限行等限行措施。

制定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也明确我市中心城区要实行高排放车辆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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