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江北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十条措施(试行)》有哪些亮点
答:1.业绩年限要求鼓励放宽至近5年及以上。
2.工程领域“红名单”企业投标保证金再减半(即缴纳 应缴额度的25%),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零”缴纳。
3.探索开展异常低价评审。
4.完善限额以下项目发包制度。
5.强化标后部门联合约谈、检查、执法。
6.实施合同履约综合评价及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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