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庆市创业培训政策?
一、培训对象:
(一)GYB培训补贴对象为在渝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为准备创业或创业初期(含培训前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创业者)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三)IYB培训补贴对象为成功创业(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创业者。
二、补贴条件:
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1次培训补贴,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三、补贴标准:
(一)参加G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参加SYB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成功创业的(培训前1年内或培训后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超期或未创业的,按60%补贴;
(三)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参加IYB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申请:
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由培训机构按照“机构垫付、先垫后补”原则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对象缴纳培训费用的,由培训对象按照“个人申报、直补个人”原则享受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培训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培训机构、培训对象无需申请,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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