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医保待遇报销政策?
a.普通病门诊:2021年起取消门诊定额包干,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加强互助共济、保障更加合理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不受影响。
类别 |
起付线(元) |
一档 |
二档 |
支付范围 | ||
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仅限未成年) |
200 |
40% |
40%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按照我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参保人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和特殊疾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 ||
二级医院 |
200 |
40% |
40% | |||
一级及以下医院 |
0 |
60% |
60% | |||
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限额 |
300元 |
500元 | ||||
大学生医保 |
报销比例 |
0 |
75% |
80% | ||
年度限额 |
由学校根据参保大学生人数、普通门诊就医以及基金控制额度使用情况等,商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学年度大学生一档个人缴费标准。 |
b.居民医保慢性疾病门诊:
医疗机构等级 |
起付线(门槛费) |
报销比例 |
年度报销 最高限额 |
一级医院 |
无 |
80% |
1000元,参保人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特病,每增加一种,年度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二级医院 |
60% | ||
三级医院 |
40% |
c.居民医保住院或重大疾病门诊:
医疗机构等级 |
起付线(门槛费) |
报销比例 |
基本医保支付限额 | ||
一档 |
二档 |
一档 |
二档 | ||
一级医院 |
100元 |
80% |
85% |
8万 |
12万 |
二级医院 |
300元 |
70% |
75% | ||
三级医院 |
800元 |
50% |
55% |
参保人员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按报销比例分二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2023年1月1日起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6901元。
d.居民医保两病:
居民“两病” |
项目 |
药品 |
门诊检查项目 | ||||||||
一类管理对象 |
二类管理对象 |
二类管理对象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报销比例 |
集采药 |
100% |
100% |
0% |
100% |
100% |
0% |
80% |
60% |
40% | |
非集采药 |
60% |
60% |
0% |
80% |
60% |
40% | |||||
报销限额 |
5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
起付线 |
不设 | ||||||||||
备注 |
1.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或患有两者之一并同时患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其限额与慢性病限额共用。 2.一类管理对象: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类管理对象: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
e.居民医保特病单病种结算(比例及限额):
■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 6万元/年。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实行单病种结算,门诊年度限额6万元/年,参加居民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报销40%、二级医院报销60%、一级医院报销80%;参加居民医保二档的参保人门诊报销比例在一档参保人员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
■非小细胞肺癌:4万元/年,按规定支付比例报销。
■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1.4万元/年。苯丙酮尿症(0-18岁)实行单病种限额报销,报销比例70%。
■阿尔茨海默病:0.6万元/年。阿尔茨海默病实行年度限额结算,居民医保按照门诊特殊疾病中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执行。
■耐药结核病:5万/年。患者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其定点就医住院和门诊发生包括结核病及其并发症、合并症等相关检查、治疗费和药品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报销,不受医疗保险三大目录限制。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0.6万元/年。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限额结算标准为6000元/年,按规定比例报销。
■重度前列腺增生:0.1万元/年。重度前列腺增生实行单病种结算,年度限额1000元/年。
f.儿童两病: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含14周岁)实行定额付费,按照定点医院治疗定额付费标准的70%给予补偿。标准分别为: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缓解治疗费8万元,中危组完全缓解治疗费15万元。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缓解治疗费8万元。
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常规手术治疗费2.5万元,介入治疗费3万元。
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常规手术治疗费,3岁以上儿童患者2.5万元,1—3岁儿童患者4万元,1岁以下儿童患者5万元;介入治疗费4万元。
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常规手术治疗费,新生儿、小婴儿(3个月以下)需急诊或限期手术的为3万元,其他儿童患者1.5万元;介入治疗费3万元。
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常规手术治疗费3万元,介入治疗费2.2万元。
(三)长期护理险
1.问: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答: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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