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空置房应按什么标准缴纳物业费?
答:2015年5月1日,《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后,《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 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价〔1999〕398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已同时废止,空置房物业费减半收取的政策已不存在。
因此,空置房物业费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缴纳,合同约定优惠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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