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安三工厂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鲤鱼池纵一路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长安三工厂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鲤鱼池纵一路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江北规资文〔2024〕12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江北区长安三工厂片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3116.2平方米使用权行政划拨给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作为长安三工厂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鲤鱼池纵一路项目用地。规划用途为:S1-城市道路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用地单位应持本批复到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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