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合理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推动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和《重庆市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对紧密型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围绕“强基层、优衔接、精高端”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区域一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全面深化紧密型医共体改革,结合实际强化“六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资源共享,初步形成上下贯通的紧密型医共体。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医共体。到2027年底,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医保基金区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构建区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上下有效衔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明确医共体构建模式。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等,由区级公立医院牵头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3个紧密型医共体。区人民医院牵头与猫儿石、华新街、鱼嘴、复盛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区中医院牵头与石马河、观音桥、铁山坪、五宝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区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寸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桂花街、三洞桥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牵头医院主要负责医共体内人力资源下沉、技术支撑、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学科建设、医保总额支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支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派驻疾控监督员、制定公共卫生责任清单等方式参与紧密型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自愿原则,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紧密型医共体。
(四)探索建立市级医院对紧密型医共体帮扶机制。探索条件成熟、有意愿的市级教学医院参与我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通过人员培训、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紧密型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上下级医疗资源联动。
(五)构建社区健康服务模式。发挥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龙头作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网格,开展社区健康管理、社区疫情防控、社区医疗、社区康复、社区养老、社区托育等健康服务,推进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诊疗的整合型社区健康服务格局。让群众居家享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和个性化健康服务。
三、坚持政府主导,健全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
(六)健全紧密型医共体领导机制。建立由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决策紧密型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紧密型医共体相关政策,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统筹绩效考核和监管,加强“三医”协同,强化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联络等工作。
(七)健全紧密型医共体管理机制。整合卫生系统资源和力量,推进紧密型医共体统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资源共享,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协助承担医共体人员调配、资源调度、“资金池”建设等,研究出台紧密型医共体配套文件,开展紧密型医共体运行监测分析、绩效评价、综合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资源有效联动,完善紧密型医共体运行机制
(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管理统一。
1. 强化组织管理。具备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成立理事会,制定医共体章程,完善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探索建立“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管理架构,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内党组织建设,理顺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选强配齐紧密型医共体负责人员,负责人员中要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紧密型医共体负责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提名,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紧密型医共体提名并征求区卫生健康委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2. 强化人事管理。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业务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骨干配置需求,提出动态调整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建议,按程序报区委编办批准后实施。建立健全紧密型医共体人才引进和交流机制,统一开展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招聘。深化“区聘镇用”改革,拓展下派人员专业范围,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年分类按照上年度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派出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到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3.强化财务管理。健全“资金池”管理机制,在遵循《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总体框架下,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整合财政补助的运行、建设等资金,建立卫生发展“资金池”,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有条件的可实行统一账户管理。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内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
4.强化业务管理。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统一建立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业务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统一双向转诊标准。探索医共体内临床路径管理,具备条件的紧密型医共体内,原则上可统筹调剂使用医共体内床位、号源。推进上下级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衔接,实现慢性病用药统一配备目录。从药品耗材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环节加强医共体药械管理。
5.强化绩效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加大医共体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进一步健全紧密型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群众健康等方面倾斜,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在成员单位的分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6.强化后勤管理。探索紧密型医共体内医废收集处理、医用物品消毒洗涤等环节统筹管理。健全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设备调剂使用机制,推动医疗设备以旧换新、循环利用等,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九)统筹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1.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依托远程诊疗系统,开展远程诊疗会诊、双向转诊等服务。依托“云医”应用,积极支持辖区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医院,为常见病、多发病复诊患者提供健康咨询、诊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结合实际探索借助信息化手段,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居家患者提供送医、送护、送药上门服务。
2.推进智慧应急建设。依托“疫智防控”应用,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不断进行优化升级,提升传染病风险感知、预警预判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依托“智慧急救”应用,积极配合市级部门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不断进行优化升级,逐步实现智慧调度、质量控制、生命体征信息监测,提高急救效率。
3.推进智慧管理建设。升级改造电子健康卡(码)功能,实现以居民身份证为主索引,归集全生命周期个人健康服务大数据,建立个人唯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码一档”。推进医检互认、档案查询等信息开放,依托“渝康健”服务门户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完善处方前置审核功能,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指导。具备条件的医共体探索建设中心药房。
(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资源共享。
1.推进“诊断共享”。依托区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信息化功能,逐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的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2.探索消毒供应资源共享。结合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实际需求,探索消毒供应资源共享,承担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检查器械、植入耗材的清洗、消毒、灭菌服务及一次性无菌物品供应服务,实现消毒物品采购、申领、发放、使用、回收等流程追溯,提高消毒供应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强化保障措施,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支持政策
(十一)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根据现行基层医疗机构保障体制进行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落实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对紧密型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市级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的政策。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紧密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十二)完善医保相关政策。按照市级要求,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政策,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区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对实行DRG付费的医疗机构,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基础病种同病同付。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可以明确具体范围,逐步实施同区同价。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三)优化薪酬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紧密型医共体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统筹平衡区、乡镇(街道)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打破医院、层级和身份界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工作任务较重,条件相对艰苦的岗位倾斜,支持对紧密型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十四)推动数字化赋能。积极融入全市数字健康大脑,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云用云工作,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系统一体化运行,业务数据“一朵云”存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服务能力。以卫生健康数据标准化治理试点为契机,构建卫生健康特色数据仓,对接区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跨部门协同共享。
六、组织实施
(十五)统筹协调多层级协同。区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供给,在干部任免、人事编制、职称薪酬、医保支付等方面给予积极政策支持,落实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具体改革举措,形成全区统筹、部门协同支持改革的联动效应。医共体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部署,结合实际明确建设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完善支持政策,形成推动落实合力。
(十六)持续强化监测评价。坚持强衔接、强基层,推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发展要求,突出区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健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指标,开展年度监测评价,强化数据分析和督促指导,务求改革取得实效。
(十七)及时总结积极推广。深入指导培育实践和改革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有突破有创新的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经验做法、进展成效,增强改革的辨识度、影响力。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改革共识,促进完善区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