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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MB15034352/2021-00195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府办发〔2021〕26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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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江北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7



重庆市江北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应当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反应及时、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以及国务院赋予市场监督部门的职能,制定本预案。

1.4现状

我区地理位置沿长江、嘉陵江北岸由东向西呈带状绵延,面积约213平方公里。特种设备数量较多、分布较广。目前江北区办理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有15631台,其中电梯12077台,锅炉79台,大型游乐设施10台,场内机动车辆640台,起重机械1746台,压力容器1079台,压力管道约670.2千米,气瓶约30000个。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要集中在望江工业公司、海尔工业园区、中石化、中石油、中航油等机械制造、化工企业和充装站。大部分锅炉分布在寸滩、铁山坪、郭家沱、石马河等地区的小食品厂、化工厂、医院。电梯、扶梯集中在观音桥商圈的商场、酒店、写字楼、轻轨站以及遍布全区的住宅小区。起重设备集中在辖区内的汽、摩配企业以及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地。另有1个储气站、6个加气站、7家油库等重点危化品企业。少数企业私自使用锅炉,在建工程的起重机械流动性大,老旧电梯逐年增多,全区特种设备的监管难度较大。

1.5适用范围

1)江北区境内发生的,超过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

2)超过江北区应急处置能力的不适用本预案,应及时启动上级预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江北区成立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联系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等部门(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全区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现场处置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评估、恢复重建和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宣传、培训和演习工作。

2.1.2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科长、副科长担任,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职责:(1)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监控、预警以及上报预警信息;(2)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警后,及时上报并提出启动救援预案级别及相应处置的建议;(3)建立特种设备专家库;(4)建立特种设备救援保障装备;(5)及时修订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6)具体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更新和演习;(7)承担区应急管理局和区特种设备事故灾难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前移形成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见附件9.5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应急中心通信平台

区政务值班中心为区政府设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机构,67969077为接警号码,67961066为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3.2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设备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上报;群众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投诉、举报要集中到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处理、上报。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安全监察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处理、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应组织专家小组开展隐患排查和召开1-2次专家分析会,对排查的隐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每月汇总上报本辖区内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情况特别严重的,应随时报告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应急局。

3.3预警

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报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后,应及时派员到隐患地点进行调查,做出预警判定,进行相应处置。同时,在30分钟内报告区应急局,并在1小时内向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区特种设备事故详细信息和计划采取的处置措施。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特种设备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共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标识(具体分级见9.3),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发布特种设备的Ⅳ、Ⅲ级预警。

预警发布程序:由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方可发布。

  1. 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可通过81399149电话立即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或通过67969077电话报告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业主或者聘用人员应同时向所在地和登记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

(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相关人员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事故发生后应在1时内上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报区政府。

4.2处置程序(一般、较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

4.2.1先期处置。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往现场。

4.2.2启动预案。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掌握情况向区应急局提交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区应急局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及应急级别。

4.2.3分级响应。一般、较大事故由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局报告,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并赶往事故现场会同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待市级相关应急指挥部成立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4成立现场指挥部。在一般、较大事故处置中,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在现场成立区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现场情况,成立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安全保卫、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等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组组成和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人员构成: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落实江北区委、区政府指示和批示、要求,启动有关保障应急预案,协调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确保通信畅通,负责现场信息收集和报送,提出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方案。

2事故调查组

人员构成: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专家组(见附件9.4.4)、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勘查事故现场,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研究现场处置工作,收集上报抢险救援情况及事故调查资料。

3安全保卫组

人员构成: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道路警戒,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4善后工作组

人员构成:由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有关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实施救治、处置和安抚,开展保险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后勤保障组

人员构成:由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级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抢险救援器材与物资。

4.3情况通报

在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灾难中,现场指挥部要按规定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援、事故控制等工作情况向市、区有关部门报告。

4.4应急结束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被有效控制或危险源消失、消除后,由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区应急局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局或市级相关应急指挥部批准,并宣布应急结束。

4.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9.6

  1. 后期处置和新闻发布

5.1善后处理

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实施对事故伤亡人员给予赔付救治。

5.2社会救助

事故灾难发生后,社会、个人和外国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红十字会接受,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5.3保险理赔

凡参加了保险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相关工作程序作好参保的理赔工作。

5.4调查报告

对一般、较大事故,区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形成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5.5新闻发布

特种设备事故灾难调查核实后,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起草新闻通稿,经区应急局、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区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向媒体发布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相关情况。

  1.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参与区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救援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6.2救援力量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由区市场监管局、各专业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构成。

6.3救援装备及物资

参与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应准备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在处置危化品泄漏等事故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安全。

6.4救援资金保障

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财政申请救援专项资金,保障救援工作的演练、救援专用设备的采购和救援工作的开展。

6.5责任追究

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庆市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有关部门应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一)对特种设备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

(二)拒不执行事故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1.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安全宣传

向社会公布江北区特种设备事故的报警电话号码67969077。利用大众传媒、互联网,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 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

7.2预案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负责人、参与应急救援管理人和救援人员开展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明确在发生不同等级的事故后,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适时开展演练,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3演习与更新

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每2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开展1次特种设备事故相关应急救援实战演习,并对预案进行更新。

  1. 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改进和补充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对救援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造成事故的,或救援过程中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擅离职守的,进行责任追究;对扰乱、妨碍救援单位和人员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附则

9.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定义: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因经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例如:锅炉爆炸事故;压力容器(含气瓶)的泄漏、爆炸事故;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困人故障或人身伤亡事故;桥门式等起重机械造成的人身伤亡。

9.2我区危险源的划分: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对我区特种设备危险源进行划分,主要是涉油涉气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具体见附件9.7)。

9.3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级):是指特种设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或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或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或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或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较大事故(级):是指特种设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人以下转移的;或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特种设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特种设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或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9.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9.4.1区特种设备报警电话号码67969077

  9.4.2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7961066

9.4.3区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单 位

姓名

职务(职称)

手机

值班电话

区纪委监委机关

办公室主任

13896792020

67853972

区政府办

政务值班中心副主任

,13983861158

67561828

区委宣传部

广

信息传播科科长

17782337388

67868010

区委网信办

王兰英

网络应急科科长

13708363078

67788703

区公安分局

陈显刚

指挥中心副主任

18502382717

67851110

区应急局

分管领导

13896082096

67851351

龚海林

科室负责人

13594793502

区卫生健康委

吴忠萍

办公室主任

13983833676

67867681

区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主任

13101349773

88305050

区交通局

蔺习书

安监科科长

13452177963

67560060

区市场监管局

冯敦峰

特种设备科长

13018345532

67962226

区经济信息委

能源科长

13022318718

67854805

区商务委

安全稳定科长

17783082528

67596326

区财政局

祝晓燕

行财科科长

18996273906

67560045

区民政局

徐小茗

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长

18623089292

67853900

区消防救援支队

袁晓琪

防火处参谋

15213296117

67865154

石马河街道

应急办负责人

18723320301

67653241

大石坝街镇

应急办主任

18908277011

67608215

观音桥街道

应急办主任

13608388506

67853039

华新街街道

应急办主任

19923020995

67853140

五里店街道

孙志伟

应急办负责人

13883458234

67850123

江北城街道

王三军

应急办负责人

13648441835

61967719

寸滩街道

魏广平

应急办主任

13883932076

67994953

铁山坪街道

陈邦建

应急办主任

13983068616

67785611

郭家沱街道

胥光才

应急办主任

18502353731

67101654

鱼嘴镇

应急办负责人

18680804694

67581019

复盛镇

应急办负责人

18983400471

67585306

五宝镇

王春智

应急办主任

19923806187

6758660

鱼复园区

张福凯

安全环保部

副部长

13996252529

67581111

9.4.4专家组应急救援电话

类别

办公电话


刘庆生

高级工程师

67512730

13648433893

黄勇

高级工程师

67520730

13708325775

付小立

高级工程师

67512730

13008313033

陈兵

高级工程师

65155899

13983128195

蒲晒

高级工程师

67511917

13983133627

陈杰

高级工程师

40242696

13908367672

李长林

工程师

67515083

13908317089

刘美丽

工程师

67520730

15902331981


疏纪申

工程师

89232268

13908326194

邹定东

高级工程师

89232265

13508370609

郝永刚

高级工程师

67506647

13008336223

张东平

高级工程师

67506647

13808368589

邓明旭

高级工程师

67502324

13101308743

易水洪

工程师

67502324

13508366017

彭燕

工程师

89232231

13167874705

陈长洪

高级工程师

64892301

13008366130

罗朝均

工程师

72226623

13608320120

9.4.5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联系方式

机电类特种设备救援队:渝辉电梯救援队联系人杨胜彬13883230848

承压类特种设备救援队:朝阳河油库应急救援队联系人王宏15310820281


9.5应急指挥体系结构图

9.6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


  9.7江北区特种设备一般危险源单位

序号

风险点

风险等级

防范化解目标

防范化解重点措施

防控

化解时限

所属街道

1

重庆恒宇华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储罐区压力管道事故风险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寸滩街道

2

重庆中石化渝辉油料有限公司储油罐区压力管道事故风险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铁山坪街道

3

重庆大班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储油罐相关特种设备事故风险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铁山坪街道

4

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CNG公司五里店加气站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五里店街道

5

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CNG分公司鹿角湾加气站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石马河街道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门加油加气站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大石坝街道

7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黑石子餐厨垃圾处理厂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寸滩街道

8

重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头塘储配站燃气储气罐泄露爆炸风险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寸滩街道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石门加油加气站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寸滩街道

10

晟嘉燃气

寸滩加气站

一般

防范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

1.开展专项整治。2.约谈企业负责人。3.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法。

长期

寸滩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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