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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北城综管办发〔2020〕58号)政策解读
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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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

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发挥三个作用要求,以补足设施短板、构建长效机制为重点,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广泛动员群众,统筹区县、乡镇、行政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建立健全收运处置体系,提升运行管理能力,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方案》出台依据

《方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文件要求,完善各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以下简称收运处置体系),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建立健全各区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方案》的目标

计划用3年时间(2020-2022年),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发展,巩固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国验收成果

四、《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采取多种模式,健全完善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配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统筹谋划乡镇、行政村两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布局。

(三)建设垃圾收运处置队伍。组建专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队伍

(四)探索垃圾分类新途径。探索建立垃圾换物超市垃圾积分银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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