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滩街道、铁山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现将《江北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王婧,联系电话:67107559)
江北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19〕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86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计划用3年时间(2020-2022年),以市级补助资金为引导,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提升收运处置能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施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发展,健全完善日常管护、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国验收成果。
二、工作内容
江北区农村垃圾收集试点范围为铁山坪涉农街道及复盛、鱼嘴、五宝三镇的胜利村、马鞍山村、上坪村、井池村、华山村、石庙村、五宝社区、万缘村、马井村、干坝村、大树村、新三村、下湾村、院子村14个行政村,按2019年街镇统计农村常住人口约1.57万人。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各涉农街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 ,“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处理”,“农户分类、村组收集、村组处理”等多种模式,健全完善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种处理模式均应达到环保要求,不能产生二次污染。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
(二)配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统筹谋划乡镇、行政村两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布局。每个乡镇原则上要建设1—2座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压缩式转运站。要普及密闭或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适当增加车辆数量,提高收运能力。要按照实现行政村、自然村组全覆盖的目标,建设村内垃圾收集点,配齐垃圾箱(桶)、村内垃圾收集车。要强化终端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置工艺,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建设垃圾收运处置队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招聘、村组自行选聘等方式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队伍,并优先考虑具备作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低收入人员。鼓励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招标专业保洁公司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作业。强化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保洁人员队伍业技能和整体素质。
(四)探索垃圾分类新途径。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根据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原则,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沤肥池”、“阳光堆肥房”、“机器成肥”等厨余垃圾综合利用模式;探索建立“垃圾换物超市”、“垃圾积分银行”,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乡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开展可回收物定点定期回收,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三、机构设置
为确保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顺利实施,成立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铁山坪街道办事处、鱼嘴镇人民政府镇、复盛镇人民政府、五宝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城管局、铁山坪街道办事处、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管局副局长苏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编制设计方案。五宝镇、复盛镇、鱼嘴镇、铁山坪街道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基础上,对照中央、市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从实际出发,做好本地农村分类垃圾收集保洁工作方案(可研深度),在2020年5月底前报区城管局备核。
(二)开展典型示范。选择五宝镇大树村,新三村、下湾村开展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分类收集保洁的经验做法。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2020年3月—8月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总体要求,重点开展沿铁路、沿高速公路、沿江、沿城市周边、沿景区周边等“五沿”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3个市级示范村及环境整治;2020年9月—2020年12月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在面上逐步推广成熟做法和建管模式; 12月基本完成本年目标任务,开展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示范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监督指导,会同财政局制定完善示范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抓好工作自评;区县财政局负责示范工作资金统筹、拨付和监管,配合城市管理局开展示范工作;乡镇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推进示范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示范工作以各街镇为主,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一定时期发挥引导作用。区县财政局应充分考虑市级补助资金退出后的可持续运转方案,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资金纳入区县财政预算,并积极探索建立村民适度筹资、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涉农街镇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本辖区示范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工作内容、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要认真核定估算本辖区示范工作所需环卫人员、设施设备配置数量及其他各项运行费用,体现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各区县工作方案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四)绩效目标评价。示范工作绩效目标主要包括3项指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数量,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具体见附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数量,与市城市管理局下达区县的各年度分类示范村任务数量一致;各涉农街镇每年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必须保持在90%以上。每年11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应会同财政局对本辖区示范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将根据各区县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绩效目标评价表
附件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示范工作绩效目标评价表
绩效指标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价依据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
是否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
30 |
未完成任务,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
统计报表,区县自查报告等 |
体系建设效果 |
20 |
行政村、自然村组应建垃圾收集点而未建,应配垃圾箱(桶)而未配,以村为单位,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统计报表等 | |
乡镇及涉农街道,未配备足量的农村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扣2分。 |
实地检查,统计报表等 | |||
同一地点的生活垃圾未及时收运,群众投诉达3次以上的,发生一起扣2分。 |
群众投诉举报电话、信件等 |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不力,受到市领导点名批评,有关市级部门通报批评,以及相关负面宣传报道的,发生一起扣5分。 |
领导讲话、批示,相关文件、舆情等 |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开展数量 |
是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20 |
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差一个村扣2分。 |
统计报表,区县自查报告等 |
示范村建设效果 |
10 |
示范村未配垃圾分类收集桶,未建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统计报表等 | |
示范村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未建立奖惩机制的,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走访村民 | |||
示范村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 | |||
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 |
是否保持在90%以上 |
10 |
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 |
统计报表,区县自查报告等 |
治理效果 |
10 |
保洁人员工资未足额按时发放,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走访保洁人员 | |
区县、乡镇(涉农街道)未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整改落实、检查考评等长效机制的,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查阅资料 | |||
村内主要道路、河流沟渠、田间地头有暴露垃圾的,发现一起扣2分,村民房前屋后有随意倾倒垃圾、焚烧垃圾的,发现一起扣2分。 |
实地检查 |
注:绩效目标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为完成年度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