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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服务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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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江北区服务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89月,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市场监管总局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所提出: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得益于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所谓包容,就是对那些未知大于已知的新业态采取包容态度,只要它不触碰安全底线。所谓审慎有两层含义:一是当新业态刚出现还看不准的时候,不要一上来就管死,而要给它一个观察期;二是严守安全底线,对谋财害命、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不管是传统业态还是新业态都要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由于市、区未建立“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相应的制度规范,同时作为市市场监管局确定的“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性改革项目承接区,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了上述《办法》。

四新经济定义

四新经济是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可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产业共9大类产业,具体细化为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卫星技术、轨道交通、3D打印等355个行业小类。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立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江北全面建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商事主体健康规范发展,促进新经济在宽松、包容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创新,包容监管;科技赋能,智慧监管;坚守底线,审慎监管”为基本原则通过编制江北“四新经济”行业分类目录指引、营造宽松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推行动态监管的包容审慎制度、探索“触发式”联合监管、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管控体系等六项举措,明晰四新经济行业分类、建立“容错”机制划定监管红线、提升执法规范性和风险防控能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统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解决“四新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着力营造宣传氛围,注重《办法》实施经验总结推广。

名词解释

1、什么是容缺登记机制?

凡不涉及前置许可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存在关键性材料缺失或实质性错误,经申请人做出按期补正的书面承诺后,可先予办理登记。

2、什么是包容期监管?

以减少对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产生干扰为原则,在三年的包容期内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对非主观错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帮助市场主体纠正错误;在执法检查上,采取无事不扰原则,尽量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3、什么是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

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分行业、分领域划定监管“红线”,即设定经营负面清单,对在红线圈定范围内的经营放手鼓励其发展一旦触碰监管红线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即实施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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