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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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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的相关要求,江北区编制了2022年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目录》?

答: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

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目录》是如何编制的?

答:区司法局前期向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镇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江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江北府办发〔202172号),收集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江北区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和目录管理小组初审,确定江北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十四五规划》等7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十三届区委第18次常委会、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2022年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目录》的内容和确定依据是什么?

答:《目录》确定的江北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十四五规划》等7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符合《重庆市江北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江北府发〔202111号)第十条“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事项”规定的范围。

四、《目录》应如何公布?

答:《目录》明确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组织承办部门等内容。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目录》应如何实施?

答:根据《重庆市江北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司法局负责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决策事项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的有关会务安排和公文制发工作。

六、《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主要有哪些?

:分别是区金融办承办的《江北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十四五”规划》;区教委承办的《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区住房城乡建委承办《江北区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区残联承办的《江北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区发展改革委承办的《江北区“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区交通局承办的《长江北岸(塔子山至金科太阳海岸段)岸线生态综合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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