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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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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随着“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公布与实施,原《江北区“十三五”期间城市公交冷线营运补贴方案》已不再适应新发展新形势。同时,为适应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变更和更好的服务企业,提升江北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我们对原《江北区“十三五”期间城市公交冷线营运补贴方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江北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方案》。

文件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江北区范围内获得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可按照本方案进行补贴。

(二)补贴原则

1.公益性原则,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基本出行需求,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不断提升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质量和水平。

2.可持续原则,坚持公共汽车服务标准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力相适应,兼顾市民出行便捷、企业发展和财政支持可持续。

3.合理性原则,对公交企业实施低价票、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科学核定运营成本,合理界定政府补贴范围。

4.激励性原则,坚持实施运营成本与企业成本控制相结合、政策补贴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

(三)补贴标准

单车年度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车型系数×营运里程率×年度比

    三、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1.补贴基数:原方案年补贴基数为10.52万元/辆,本方案将补贴基数调整为10.95万元/辆

2.考核内容纳入补贴方案。本方案明确服务质量测评和考核细则,考核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000分。按照年度考核和服务质量测评等指标进行打分。

3.文件中“区交委”修订为“区交通局”。因机构改革,江北区交通委员会更名为江北区交通局。

4.文件中“区运管处”修订为“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因机构改革,江北区运管处更名为江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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