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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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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北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

补贴方案的通知

江北府办〔2023〕10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北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江北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增加公交线网覆盖薄弱区域的服务投入,改善区内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环境,提升江北区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公交都市发展定位和江北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公益性原则、可持续原则、合理性原则、激励性原则。

公益性原则,保障市民公共交通基本出行需求,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不断提升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质量和水平。

可持续原则,坚持公共汽车服务标准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力相适应,兼顾市民出行便捷、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发展和财政支持可持续。

合理性原则,对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实施低价票、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科学核定运营成本,合理界定政府补贴范围。

激励性原则,坚持实施运营成本与公共交通客运企业成本控制相结合、政策补贴与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江北区交通局组织领导全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工作,江北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全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工作,江北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保障及划拨。区审计局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二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由公共交通客运企业申请,经区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将其申请的公交冷僻线路纳入公交“冷僻线路”补贴范围,按照本方案对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发放补贴。冷僻线路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高辖区公交线网覆盖率,公共交通客运企业按区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开行或调整的公交线路。

(二)线路长度在江北区的营运里程率大于60%(不含60%)。

(三)营运收入不足平均标准成本70%(不含70%)。

平均标准成本以申请时重庆市主城区公交客运标准成本或由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核算的主城区公交客运成本中最新发布的为准。

第五条冷僻线路补贴总额=∑运营冷僻线路单车补贴金额

单车年度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车型系数×营运里程率×年度比例

1.补贴基数:年补贴基数为10.95万元。

2.车型系数:以客车长度9.5米为标准车,车辆长度9.5米的公交车折算为0.7标台,系数为0.7;车辆长度>9.5米的公交车折算为1.2标台,系数为1.2。(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营运里程率:营运线路不全在江北境内但超过60%的计算营运里程率。营运里程率=江北区境内线路长度÷线路总长×100%。

4.年度比例:补贴分年度按比例补贴,新开行线路或调整线路从开行或调整当年当月开始纳入补贴,按营运12个月为1年进行发放,共计补贴60个月(5年)。从线路开行当年当月开始,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70%、第四年60%、第五年60%。补贴年限内不再符合冷僻线路标准的,从自然年的次年起不再发放冷僻线路补贴。

第三章 补贴程序

第六条 补贴拨付按年度进行结算,次年根据审计结果和服务考核结果认定当年总金额结算。

(一)预算。由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向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报送下年度冷僻线路公共汽车运行计划及本年度公共汽车冷僻线路补贴预算,由区交通局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纳入次年财政预算。

(二)核定。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向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书面提出上一年度冷僻线路补贴申请,同时提交年度报表、运行情况等相关资料。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依据本方案对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进行考核,区交通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共交通客运企业申报材料、运营过程相关数据等进行审计。

(三)拨付。区交通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审计结果和服务考核结果核定补贴金额后给予补贴。

第四章 服务考核

第七条申请冷僻线路补贴的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应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考核。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会同线路途经的部分街镇对公共交通客运企业纳入补贴的线路进行服务考核,服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服务质量测评(详见附件)。

针对申请冷僻线路补贴的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开展年度考核;针对开行冷僻线路开展服务质量测评,服务质量测评抽查线路数不少于该企业冷僻线路数的30%,服务质量测评得分=抽查线路合计得分除以抽查线路数。按照服务考核结果给予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补贴。公交考核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000分,其中年度考核占50%、服务质量测评占50%。考核得分在850分(含)以上按100%兑付补贴,得分在750分(含)—850分按80%兑付补贴,得分在750分以下不予补贴。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附件

江北区公共汽车冷僻线路服务考核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得分

扣分说明

备注

1

年度考核

交通责任事故伤亡情况

150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导致人员伤亡,每重伤1人,扣10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负次责)导致人员死亡,每死亡1人,扣30分。

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扣50分,并取消该车辆冷僻线路补贴资格;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扣100分,并取消该条线路冷僻线路补贴资格。

2

维护稳定情况

150

发生擅自停运、罢运、违规集访等影响江北区道路运输行业和社会稳定事件的,每次扣100分;事件发生后,未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维稳工作的,再扣50分。

3

指令性运输任务完成情况

100

未按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运力等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发生一次扣30分;拒绝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的,发生一次扣50分。

4

社会

责任履行情况

100

在文明城区、马拉松比赛等公益活动中,未进行公益宣传,经调查属实的发生一次,扣50分。

5

服务质量测评

冷僻线路运营情况

100

发生擅自变更线路、站点、路号的情况,每次扣30分;发生擅自暂停、终止线路运营的情况,每次扣50分。

6

运力保障情况

100

不积极执行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订的运营计划,未按要求新开或调整线路的,发生一次扣30分;公共交通客运企业未征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减少运力或班次的,发现一次扣20分。

7

车辆运营情况

100

开收班时间准点率100%、班次执行率高峰时段98%及以上、班次执行率全日92%及以上、出车率95%及以上、车辆投入率100%为基准点,每低1%扣5分。

8

服务质量

事故情况

100

发生服务质量事故,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扣5分;发生服务质量事故,被市级新闻媒体(含电视、电台、报刊,下同)曝光一次扣10分,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20分。

9

投诉处置情况

100

未按区交通局对信访投诉提出的处置措施严格落实的,发生一件扣5分。

考核总分:

考核部门和街镇(盖章):                           公共交通客运企业(盖章):

考核人员(签字):                          公共交通客运企业被考核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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