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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江滩区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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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江北区行政区域内消落区治理工程完成江北区江滩满足了广大市民亲水、游憩、健身、观景等需求,特别是江北嘴江滩公园已成为打卡游玩地的网红景点,但随着游玩人数和经营摊贩的增加,江滩各种乱象频发,无序经营弊端显现,治安形势、治安环境日趋复杂。为了加强江滩区域的管理,维护江滩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办法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江北区江滩区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共8条,包括制定目的、管理范围、管理措施、摆摊经营管理。具体内容如下:1.明确江滩管理范围,以江北区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线以下的区域作为管理范围2.维护江滩公共秩序和环境,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目前江滩区域存在的乱象提出禁止性要求;3.加强安全管理,在紧急防汛期为保护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采取停止江滩区域户外集体活动、市场停市、交通管制等措施4.规范摆摊经营,结合摊贩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摊贩在划定区域有序经营,正面引导摊贩增强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的意识。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办法所指江滩区域的范围是?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江滩区域是指江北区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线以下的区域。

(二)江滩区域范围内都不能进行摆摊设点吗?

江滩区域内,摊贩可以在划定区域有序经营,而禁止擅自在消落区进行摆摊设点。

(三)为什么在消落区禁止摆摊设点?

消落区又称为水位涨落带、消涨带、消落带等,是指河流、湖泊、水库中由于季节性水位涨落,而使被水淹没的土地周期性出露水面,成为陆地的一段特殊区域。在汛期,消落区容易水位上涨而被淹没,因而危险性较大。

    (四)在江滩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履行何种程序?

在江滩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应当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按照《市政公用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要求采取公平竞争等方式取得入场手续,相关证照齐全,凭准入卡入场。

(五)哪些时期江滩区域内可能停止摆摊设点等活动?

在紧急防汛期,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采取停止江滩区域内户外集体活动、市场停市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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