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23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从治理机制、治理重点、成效评判标准、治理模式和技术等9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2024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美丽重庆建设和“九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同年,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全面实施“六大专项行动”。结合江北区实际,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二、制定依据
按照《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52)、《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渝环〔2024〕73号)相关要求,结合江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文件主要内容
《重庆市江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已得到有效治理(管控)行政村社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100%。
(二)主要目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目标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质增效村社数量、零直排村个数、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4个指标构成。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定达到100%、提质增效村社累计完成1个、零直排村累计建设8个、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提出五大专项行动和1个建设任务,细化为22项具体工作。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行动。二是实施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行动。三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资源化利用行动。四是实施存量农村集中达标处理设施整改行动。五是开展长效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六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
(四)保障措施
提出坚持党建统领、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技术支撑、引导公众参与等保障机制。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实施。
五、解读机关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