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日期:2024-01-18

答:为了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区级政府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权交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镇街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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