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3年6月1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10号);6月19日,市委书记袁家军在重庆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注入强劲动力。2022年,江北区市场主体接近11万户,其中民营市场主体超10.4万户,是保基本民生和稳就业的中坚力量,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21亿元,增长超7.3%,对GDP增长贡献率达81%,民营经济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为此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