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重庆市江北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仅针对江北区区属国有企业,江北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事宜仍按照《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江北府发〔2020〕1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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