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示范。坚持清单化履职,健全完善半年述职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安委会、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各专项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专业优势,进一步完善专委会工作制度,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专项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严格落实《江北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江北安委〔2022〕12号)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