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由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的综合管理、指导、审核确认监督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医保局、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各司其职,履行救助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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