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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因患重病、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怎么扣减?
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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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如下方式进行核算:其在申请前1年内,以家庭实际参加工作的人员工资性收入的25%为基数抵扣就业成本,再抵扣同期刚性支出后,剩余部分月人均收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认定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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