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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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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关于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江北府发〔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关于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江北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北区关于加快建设

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的若干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依托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持续推动金融机构与金融功能“双集聚”,进一步提升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影响力、辐射力、吸引力,率先推进江北区金融业现代化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优质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根据实收注册资本金或实际到位运营资金情况,对新设立或者市外新迁入的优质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其中法人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给予上述机构企业发展、人才配套、股权投资和发展环境等一揽子扶持政策。鼓励各类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优先向江北嘴集聚。

二、支持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依托重庆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金融科技企业,根据实收资本规模,分五年给予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对金融科技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等底层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按照企业总投入情况,分三年给予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优质金融机构及金融科技企业等,江北区属投资平台将按市场原则投资入股,以“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三、强化金融专业配套服务体系。鼓励国内外知名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顾问及服务运营机构入驻。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重点专业服务机构,分三年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营业用房租金补贴。同时给予上述机构购房补贴、企业发展、人才配套、股权投资和发展环境等一揽子扶持政策。

四、发挥资本工具经济带动效应。加大优质私募股权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培育和引进,尤其是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对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和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完成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产业扶持和专项人才扶持。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对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提升金融服务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区设立分支机构、投资入股驻区金融机构,支持跨国企业来区设立全球资金管理中心并依法成立财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依法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资格。主动承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任务,积极配合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一带一路”跨境金融业务创新等工作。

六、营造最优区域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水平打造西部金融法律服务中心。落实《江北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10条措施》,打造“小江都能办”品牌,实现涉企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服务,专员全程帮办代办、限时督办。实行招商项目“上门办”“快速办”“简化办”“先行办”,办理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优化金融机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供惠企政策咨询、办公场所选址、注册登记代办、工程装修指导、权证店招办理、市政设施协调和惠企政策兑现等高质量管家式服务。建设“金领荟”线上服务平台,为驻区机构提供政策发布、新闻资讯、企业风采、论坛沙龙、问题反馈等五大类专属掌上服务。

七、搭建一流市场供需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运用一揽子财政支持金融政策,建立风险补偿金池、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担保费补贴。推广和升级人民银行“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等普惠金融专项行动,提升市场主体获得信贷便利度。常态化开展招商推介、路演展示、政银企对接等,推动驻区金融机构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导向产业开展合作。依托“江北嘴财经”、“西部金融研究院”等智库组织,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咨询、论坛研讨、培训辅导、宣传路演和问题协调等全周期服务,推动优质企业上市。

八、打造特有金融品牌展示载体。建设西部金融广场和西部金融大数据中心等西部金融地标,为入驻金融机构提供品牌展示、产品发布、融资对接、政金互动等一体化服务。充分发挥新华社国家金融信息平台西部中心等国家级传播平台优势,筹办中新金融峰会、江北嘴新金融峰会等国内外知名会议,提升江北嘴及驻区机构的经济带动力、区域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利用江北嘴在两江四岸独有的“十屏联动”展示载体及视觉呈现,营造浓厚金融氛围、形成独特品牌宣传效应。

九、培育西部金融人才交流高地。高标准打造西部中高级金融人才培训中心、江北嘴博士后创新创业园、金融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中新金融科技现代产业学院等人力资源基地,健全金融人才培育体系。创新出台江北嘴“金种子计划”,吸引知名高校在读优秀大学生来区实习,扩增金融专业人才后备资源。做优重庆金融博物馆国际金融大讲堂等品牌活动,为人才高质量互动交流提供平台。

十、建设近悦远来优质生活环境。对中高层金融人才给予“江北英才”等专项激励政策,在教育医疗居住等方面给予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支持。完善交通、商务、生活、文化等配套设施,增强区域高端金融要素资源承载力。推动地铁沿线等区域长租公寓建设,保障职住平衡,实现高品质生活。

本文件试行两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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